探索创新亮名片 拓展深化铸品牌 以四个突破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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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了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源自党章、臻于实践,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必将在党的历史上留下浓重一笔。

作为新任纪委书记,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就是要从自身学习抓起,积极带头学思践悟,夯实扛牢“两个责任”,以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按照“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铸强一个品牌、抓好两个重点、落实三项制度、解决四个问题),狠抓落实、奋勇争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一是铸强一个品牌,在执纪审查工作上再突破。近年来,岐山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全市领先,连续两年被市纪委监察局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执纪审查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被省市纪委推荐上报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要铸强执纪审查工作品牌,实现新的突破,必须以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的“三类人员”作为重点,通过拓展深化“联组巡察”机制,做好全县各级党政机关,镇村组和事业单位巡察全覆盖;同时,探索创新“互助审理”模式,从“实、细、新、精、严”五个方面入手,完善审理机制、规范审理程序、突出考核考评,全面提升执纪审查质量,走出一套具有岐山模式的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新途径。

二是抓好两个重点,在践行“四种形态”上再突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明确,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就岐山而言,在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上要抓好两个重点,即:以治病于初为理念,常态化开展谈话函询。建立“书记直通车”,让各级党委(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分类处置,对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潜在性问题谈谈心,提个醒;对萌芽式问题谈话批评,让其注意;对苗头性问题诫勉谈话,令其改正;对笼统性问题函询警示,发黄牌警告,实现咬耳朵、扯袖子、红脸出汗的良好效果。以廉政文化为引领,常态化警示教育提醒。充分发挥“书记讲堂”作用,让各级党委(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上讲台,讲廉政,谈勤政,既起到对“关键少数”的警示教育作用,又注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同时,要着力打造“四大勤廉教育基地”,即:凤鸣镇刘家塬村召公清廉贤明教育基地,京当镇贺家村优秀家规家训教育基地,雍川镇麦和营村农村党员警示教育基地,周公庙领导干部勤廉教育基地,筑牢党员干部党的意识,达到潜移默化、警示教育的良好效果。

三是推行三项制度,在干部作风监督上再突破。《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全党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特别是要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干部的作风问题。加强干部作风监督就是深化推行以下三项制度,即:推行以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纪委全委会述廉述效的勤廉汇报制度;推行部门政务百姓问、政风行风群众议、干部作风大家评的群众监督制度;推行重点工作效能督查、中心工作定期“红黑榜”通报的激励惩戒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和加大问效追责,严查不落实、假落实的人和事,盯具体事,抓不尽责的人,树立“严、快、实、新、律”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作风建设监督实效。

四是解决四个问题,在落实三项机制上再突破。《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上,依然存在重视不够、不愿实践,不敢运用和不会运用等问题。学习贯彻《准则》,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实现严管与厚爱的深度融合,即:夯实主体责任,解决重视不够的问题。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纪审查工作考核办法,把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纪审查工作考核之中,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三项机制”的主体责任。强化示范带头,解决不愿实践的问题。从县纪委自身做起,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挖掘典型案例,为各级落实“三项机制”,特别是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带好头、做好表率。旗帜鲜明支持,解决不敢运用的问题。通过督促检查,典型案例引导,对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敢用敢试的及时宣传鼓励;对原则把握不准、运用过程中出现偏差的及时纠正指导,破除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的思想和行动顾虑。完善配套制度,解决不会运用的问题。按照省市委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岐山实际,对前期制定的《岐山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出台容错纠错操作细则,为各级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不仅仅是看表态,更重要的是看行动;不仅仅是看平时的作为,更要看特殊环境考验下的担当。今后自己将紧紧围绕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敢于较真碰硬,积极争做“四种意识”的忠诚实践者、身体力行者和忠实执行者,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建设实力岐山、品位岐山和幸福岐山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作者系岐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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