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真抓实打坚决破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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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勉县纪委监委通过广泛收集线索、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责任追究三项措施,坚决破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保障。

广泛收集线索。开通“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建立扫黑除恶线索管理台帐,主动和政法机关联系联合,全面彻底摸排涉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对公安机关已经明确为涉黑涉恶的案件,积极主动作为,逐案筛查线索,建立专门台账、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对在办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同时排查“保护伞”问题线索,协同办案。对已办结的,加强串并分析和综合研判,抽丝剥茧,深挖“案中案”,突破“案外案”。目前通过全方位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6件。

强化执纪监督。成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核查组,聚焦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和推动专项斗争不力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三个绝不放过”: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线索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有影响、有阻力的重要案件,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直接指挥;重大典型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直接查办;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及时报告县委,并提请市纪委监委统筹调配执纪力量,提级办理或实行异地交叉办案。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线索互换、执法互助、证据共享,切实增强惩处打击合力。

严肃责任追究。对查处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保护伞”问题,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倒逼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对查处的涉及“保护伞”问题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点名道姓通报批评,不断释放重拳出击坚决破除“保护伞”问题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6件,立案查处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1件,目前正在审理中。(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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