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在改革中焕发活力

——安康市纪委监委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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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康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与监督部门工作对接会在市财政局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的召开,拉开了安康市纪委监委17个派驻机构进驻部门全面开展工作的序幕,也标志着安康市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此次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涉及所有市直部门单位,自改革启动以来受到广泛关注。那么这次改革到底有哪些内容?目前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果?改革后又会给派驻监督工作带来哪些变化呢?

坚持内涵发展“塑形” 让派驻机构更具活力

此次派驻机构改革,共撤销或不再保留市一级党和国家单位派驻、内设纪检监察机构84个,整合设立派驻机构17个,负责监督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共63个。

从上面数据可以看出,此次改革的工作力度很大,突出表现在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数量大幅减少79.76%,而直接监督单位数从48个增加到63个,实现了对市直部门单位的全覆盖。

按照改革要求,改革后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主要来源于原有各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工作人员按照“人随编走”原则随编制划转,不再新增加人员编制,实现了派驻机构的内涵式发展。

“以往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大部分的派驻纪检组只有1-2名专职纪检干部,开展工作时常常面临力量不足的问题。改革后每个组工作人员都有增加,这让我们履职更有信心”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叶启胜说到。

派驻机构的“硬件”搭建好以后,搭配好的“软件”才能让派驻机构监督作用能得到更好发挥。为此,市纪委监委及时制定了派驻机构《工作办法(试行)》,对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后勤保障、工作机制等进行了明确,为派驻机构规范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明确职责权限“聚神” 让派驻监督发挥威力

在过去的派驻监督工作实践中,一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碍于工作体制、经费保障、考核方式等顾虑,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2018年少数市直部门纪检组(纪委)还存在“零初核”问题。

“派驻机构是市纪委监委重要组成部分,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及归口监督部门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及归口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及归口监督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日常工作”。此次派驻机构改革中,对派驻机构的角色定位进行了明确,与改革前有了较大变化。这些变化,更加强化了“派”的权威,将有效打消派驻机构工作顾虑。

此次派驻机构中,还明确了派驻机构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并详细规定了派驻机构要履行的具体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这对派驻机构认真履职,更好发挥“探头”作用提供了重要依据。

“要把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牢记于心,对工作权限内的工作事项,要敢于担当,大胆履职,坚决避免面情观点”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在派驻工作对接会上对派驻机构认真履职提出明确要求。

深化自身建设“强基” 让派驻队伍提升能力

派驻监督工作是一项创新的工作实践,对于派驻机构干部履职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在派驻机构人员划转前,从档案查核、走访了解、个人谈话等方面入手,充分了解划转人员综合情况,严把准入关口,确保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要求。

为确保划转人员能更快适应工作状态,把划转人员安排到机关相关室部进行待岗学习,通过在工作中学习,让划转人员更快了解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和相关程序,更全面掌握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业务知识。

“这一个多月的待岗学习,全面深化了我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也学到了很多业务知识,对今后开展工作很有帮助”派驻机构划转人员姚洁在待岗学习结束时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打铁必须自身硬,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做出表率、走在前列。”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在派驻工作对接会上对派驻机构和工作人员从加强政治建设、深化能力建设、强化担当意识、严防“灯下黑”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派驻机构通过强化自身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全力推进派驻监督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为我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开了新局面。(安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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