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近期,长武县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分别由县纪委监委常委带队,抽调县纪委监委相关室(部)业务骨干,共计18人,对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检查组采取查阅账目、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单位因公出国(境)方面的审批程序是否到位、是否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是否存在公款旅游、是否公款大吃大喝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针对检查中暴露的少数问题,检查组要求:一是要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资金的审批、使用、公开等工作流程,明确“三公”经费和公开事项、形式,全面推行“三公经费”透明运行;二是抓好“一把手”,严格执行“一把手”签字制度,资金支出实行先报批再使用的原则,坚持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双签字”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资金管理使用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廉洁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长武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