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农业厅纪检组学习贯彻省纪委纪律作风建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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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上午,驻省农业厅纪检组召开组务会,认真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加强陕西省纪委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驻厅纪检组组长丁东华主持会议,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在全文学习的基础上,会议研究制定了《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守则》,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加强理论修养、切实改进调查研究、勇于作为敢于担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模范遵守廉洁纪律等八个方面对纪检干部提出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会议决定向综合监督的三家单位机关纪委转发《省纪委关于加强陕西省纪委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和印发《省纪委驻省农业厅纪检组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守则》,并要求综合监督单位系统全体纪检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丁东华强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了作风纪律建设;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央又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持之以恒抓作风纪律建设的坚强决心。省纪委出台并印发《关于加强陕西省纪委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有关要求的具体行动,驻厅纪检组和综合监督单位系统全体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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