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乾县县委和县纪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明责任、实督查、严考核,着力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凸显巡察利剑作用,让从严治党在基层不断延伸。
推动巡察规范化。该县压紧压实党委巡察监督主体责任,推动县镇党组织由被动式接受巡察监督转向主动参与巡察监督。明确了县委巡察工作责任清单、部门协作巡察监督责任清单、被巡察党组织接受巡察监督责任清单、巡察组任务清单等“四张清单”,夯实了在县委领导下,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工作机制,为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县委主动担责。2017年,县委常委会议先后3次研究巡察工作,县委“五人小组”3次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巡察领导小组召开会议8次。建立了县委巡察人才库,入库专业人才涵盖党务、法律、财经、纪律审查、组织人事等。二是被巡察党组织积极履责。该县制定印发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被巡察党组织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动接受、参与巡察监督,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问题线索5条;下力气抓整改、堵塞漏洞,2017年8个被巡察党组织修订完善制度18项,抓早抓小,提醒、约谈党员干部6人,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3次。三是巡察组主动尽责,2017年开展2轮常规巡察8个部门,发现问题175个,提出整改意见142条,移交问题线索33条。
突出巡察制度化。该县突出政治站位,抓住关键节点,积极探索从制度层面解决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和问题线索整改落地问题。细化巡察工作环节步骤,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制订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评价办法等制度,明确责任单位、保障措施和纪律要求,确保巡察依规有序,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到纪律审查工作中。巡察反馈后,坚持多轮次滚动式督查。整改方案审查,确保措施能落地。按照“谁巡察,谁负责”原则,对8个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审查,任务漏项、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责任没明确的不得实施。整改过程督查,确保事事有回音。深入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督查3次,下发巡察整改督办单》,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纠建并举,形成管用的制度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移交线索处置复查,确保纪律审查到位。由纪委常委带队,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逐条核实,做到件件有结果。
强化巡察常态化。为杜绝巡察中“怕得罪人不敢查、走过场不真改者”现象,该县坚持“三不放过”——巡察组没发现问题不放过、巡察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履职尽责不到位不放过,把配合巡察工作作为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力确保了巡察工作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