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县纪委公开曝光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打印

1、宝鸡市凤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站长、党支部书记霍芳哲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的问题

2013年12月及2014年10月,县畜牧兽医站先后两次以农民职业培训 “辅导费”名义,向单位业务干部发放工作补助共计10320元。

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霍芳哲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本人私家车加注汽油多次,同时向单位2名干部私家车加注汽车燃油。2018年3月,凤县纪委对霍芳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立案审查,涉案违纪资金被收缴。对其他人员的处理,正在按程序办理。

2、宝鸡市凤县水资源站站长杨明滥发津补贴的问题

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凤县水资源站站长杨明安排财务人员使用单位经费给职工发放用餐补贴4次,共计发放补贴16500元。2018年1月31日,凤县监察委员会对杨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察调查,正在按程序办理。


上一条:西安市委巡察办对巡察整改后问题反弹单位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下一条:千阳县: “七个突出”真抓实干 一季度工作实现“开门红”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