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绥德县纪委监委重拳出击,动真碰硬地进行惩治,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露头就打,让“四风”变种无所遁形。
坚持问题导向。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联合审计、财政、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和随机检查的方式,综合运用巡察、经济责任审计、核查票据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四风”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从严问责,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坚持标本兼治。县纪委监委采取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使其上升转化为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对检查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加强整改,对共性问题要即知即改,对典型问题要立行立改,对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的问题要全面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宽严相济。县纪委监委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对主动自查并积极整改到位的,从轻从宽处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查纠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从严从重处理;对自查问题仍为“零”的,将重点关注,适时组织抽查;对对抗组织审查、弄虚作假、隐匿销毁证据的,要严肃处理。
坚持从严问责。各级党组织要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要建立快速核查处置机制,检查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快速处置,严肃处理,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强化通报曝光,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教育、警示、震慑广大党员干部,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绥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