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永寿县纪委高度重视,把学习新《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认真对照纪律条文规范自己言行,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自身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加强学习培训,做学习的先行者。县纪委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条例》、读原文、悟原理。坚持领导带头学,委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带头把新《条例》、新修订党章等作为“口袋书”“枕边书”“案头书”随时开展学习,带动机关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坚持干部集中学,通过开办“能力提升大讲堂”、纪检监察干部相互交流等形式,集中学习新《条例》,并在纪检监察干部中进行抽测,确保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实质,切实让新《条例》真正入脑入心。坚持灵活多样学,用好 “三会一课”等方式,集中学习研讨,并将新《条例》原文推送至“清风永寿”公众平台,方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打造指尖上的微课堂,并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使学习更加深入、领会更加透彻、贯彻更加自觉。
创新宣传形式,做遵守的带头者。县纪委把学习新《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学习任务,委班子成员带头宣讲新《条例》,先后深入镇办、部门宣讲32场次;将新《条例》原文、“一张图带你看懂新《条例》”等与新《条例》密切相关的资料发送至“清风永寿”公众号、“清风永寿”网站、永寿纪检人微信群等媒介;并编印了《守纪律、讲规矩——党员干部廉政提醒手册》,在“清风永寿”网站开辟专栏,在街道等醒目位置悬挂新《条例》标语,大力宣传新《条例》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要求;要求各单位在LED屏上滚动新《条例》标语,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在机关建立学习专栏,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立体式宣传,加大对新《条例》的广泛宣传和精准解读,营造人人学报告,人人懂精神的深厚氛围。
结合重点工作,做严格的执行者。县纪委以《条例》为标尺,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管好干部。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新《条例》的监督检查,对学习宣传和贯彻新《条例》不力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为新《条例》在全县落地生根提供纪律保障。同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着力抓好“12381”工程,围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五个重要专项工作,今年以来共立案225件,结案224件,党纪政务处分26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营造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清廉环境。(永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