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三举措抓好“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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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渭城区纪委采取教育引导、区分形态处理、健全工作机制三项措施,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向纵深。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第一种形态221人次、第二种形态104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6人次。

一是坚持教育引导,铸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廉政理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意识;通过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教育提醒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发挥典型案例的通报震慑作用,通过转发中省市纪委典型案件通报,实名通报曝光该区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筑牢不敢腐的思想防线。

二是区分形态处理,抓住关键节点推动工作开展。在信访举报环节,针对群众来信来访,按问题线索性质、可查性、成案几率等进行科学分类处置,对苗头性问题、一般性问题和反映线索不具体的问题,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或函询的方式提醒和纠正,“敲山震虎”、防微杜渐;在作风建设方面,针对有的党员对自身要求不严,出现比如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玩电脑手机、外出不请示报告等一般性的作风问题,尽量采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式的批评教育,对于少数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或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形坚决给予党政纪处分,让党员干部受到震慑;在执纪审查环节,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暂未发现违纪问题但有违规情形的,或者虽有违纪问题但可不予纪律处分的,及时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让被审查对象红脸出汗;对于极少数严重违纪甚至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是健全机制,规范操作保长效。修订完善了《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协调沟通等工作机制,规范执纪执法单位间的协作配合、移交移送程序,形成办案合力;规范线索管理,完善线索监督、管理和督办机制,对问题线索条码登记备案,实现动态化管理;编印《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程序图解》、《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法规制度汇编》和《谈话函询呈批表》、《谈话提纲》、《谈话工作方案》等文件资料,统一处置尺度和标准,指导基层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有效开展工作。(渭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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