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腐败不动摇 监督执纪不手软
——铜川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审查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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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铜川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向中央基准看齐,紧跟中央纪委步伐,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共接受信访举报件1484件(次),初核违纪案件线索1822件,初核率122.8%,立案753件(其中县处级干部45件),结案702件,处分805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

强化组织领导纪律审查全力推进

铜川市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反腐败工作同党建和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反腐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

市委书记坚持批阅群众来信来访,亲自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办。2012年,市纪委把纪律审查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确立了“一年明思路,两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的目标任务,常委会研究纪律审查的议题占到80%以上,坚持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三优先”。市纪委书记把主要精力放在纪律审查上,坚持批阅每一件信访举报件,审核每一份初核报告;建立“办案快报”制度,不断强化对审查工作的督促和推进。市纪委3名副书记、5名常委,班子9名成员全部参与办案工作,为纪律审查工作有力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案源拓宽渠道线索加强研判

信访总量小、问题线索不足,往往成为反腐工作重要瓶颈。市纪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要求,广泛挖掘问题线索。通过强化信访主渠道作用,建立信访、媒体、网络、电话“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变被动“坐等”为主动“出击”,建立群众点名领导接访、领导定期下访、纪检干部联系走访群众、信访民情“直通车”等制度,把举报“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为加强线索管理,建立问题线索“数据库”,由信访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及时登记“入库”;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每年开展四次以上问题线索大排查,每月定期进行线索集中研判,分析问题特点规律,确定办案方向和重点,提高“精准打击”能力;实行“台账式”管理,坚持问题线索“零暂存”,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方式,逐件明确处置方式、责任领导、主办单位和办理时限。五年来市纪委共批办要结果信访件达到650件,占到整个信访件的44%;建立了“统一受理、集中排查、集体研判、集中交办、定期通报、目标考核”问题线索管理机制。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审查力量

铜川市纪委积极创新纪律审查体制机制,以内设机构调整为契机,机关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机关12个室(部)中有9个直接从事纪律审查工作。在全省率先全面实施区县纪检监察机构融合式改革。全市4个区县纪委共新增内设机构31个,其中增设纪检监察室20个,新增办案人员46人。建立市级部门办案协作区制度,将38个市级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全市38个乡镇设立办案协作区11个,有效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力量分散、工作薄弱、职能交叉等问题。

建立了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线索相互移送、信息资源共享、密切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了查办腐败案件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与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先后相互通报(移送)案件82件、线索14件。

突出审查重点强化震慑作用

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这三个关键词,是对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如何处理的严肃回答。

五年来,共查处县处级干部案件49件,乡科级干部案件183件。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腐败案件中,以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征地拆迁补偿费发放、集体“三资”管理和克扣群众钱物、拖欠群众钱款等为重点,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农村(社区)村级财务大检查,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3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0人。

严肃查处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公款旅游、公款请客送礼、公车私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作风不严不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全市共查处6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

科学考评立标准激励队伍争上游

通过建立、健全“简便实用、科学合理、奖惩严明”的纪律审查考评机制,铜川市委把纪律审查作为考核各级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之中,并加大了对纪律审查考核的分值权重。铜川市纪委成立纪律审查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需要,准确把握办案节奏和力度,科学确定年度目标。市纪委每年评选表彰一批纪律审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纪律审查工作结果作为纪检干部评优树模、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科学、公正、严明的考评极大地调动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纪律审查工作连续四年取得新成效。

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件1484件(次),初核违纪案件线索1822件,初核率122.8%,立案753件(其中县处级干部45件),结案702件,处分805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挽回经济损失360.26万元。

全市信访件初核率由2011年的18.7%提高到181.4%;立案案件由2011年的19件增加到2016年的312件;党政纪处分由2011年的20人增长到2016年的309人。纪律审查持续保持大幅增长,年均立案增幅74.9%,立案增幅连年位居全省前列,实现了一年一大步的跨越式发展。

“四种形态”全面覆盖纪在法前从严治党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围绕“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等方式,红脸出汗,防微杜渐;对轻微违纪问题,通过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及时处理纠正,让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戒尺高悬;对少数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极极少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并移送司法。

2012年以来,铜川市纪委共谈话函询49人,占市纪委处置问题线索的3.3%;全市纪律轻处分631人,占处分人数的78.4%,重处分174人,占处分人数的21.6%;轻处分由2011年的60%增长到2016年的82.2%,重处分由40%降低到17.8%。

树立法治理念坚守安全底线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贯穿纪律审查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查办案件首保安全”的理念,以制度促规范,讲程序保安全,着力构建“四大体系”、推进“一项建设”。编制了《铜川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手册》,出台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度。

建立查办案件责任体系。每年年初市纪委书记都与各区县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与市级各派出机构负责人签订年度办案安全目标责任书;每启动案件,从分管副书记到分管常委、案件主办人、承办人,都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责任体系。

建立审核把关体系。从严审核把关,确保办案质量,建立区(县)案件市协审制度和信访要结果案件审核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严防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畸轻畸重问题发生,努力使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建立教育培训体系,适应纪律审查思路大调整、任务大增加、人员大更新的形势需要,着力构建“大培训”工作格局。

建立办案场所体系。全面实施市、区(县)两级办案场所建设,将市委党校老校区划拨用于市纪委办案场所,进行了提升改造,已投入使用;4个区县建成了四个标准化谈话室,宜君县纪委在全省率先建成实现乡镇纪委谈话室全覆盖。同时,各区县落实了乡镇纪委办案经费,改善了基层纪委办案条件。全市纪律审查工作持续保持了“无事故、无违纪、无申诉”的良好态势。编辑: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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