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严查违纪问题 助力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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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汉中市纪委认真落实“三个助力”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4月底,全市共立案94件,结案6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3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3.3万元。

全面收集问题线索。一是市、县、镇三级纪委迅速行动,成立扶贫领域举报中心,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反映问题准确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市纪委在天汉清风网、微信公众平台、汉中日报等发布信访举报公告。县(区)、镇两级纪委在人口密集区域公开张帖宣传单,宁强县纪委将信访举报电话印发到每一户贫困户手中,扩大群众知晓率,方便群众举报。二是市纪委下发《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报告单》和《问题报告单》,逐县、逐镇、逐村、逐户、逐项目排查核实,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确保无空白、无盲区、全覆盖。城固县纪委向每个村监委会发放专用免邮费信封,村监委会可用此信封直接向县纪委书记反映问题。西乡县纪委发挥“纪检信访直通车”作用,深入一线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线索。三是建立线索移送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在资料信息、问题线索等方面做到无缝衔接,市扶贫办、市审计局已向市纪委移送问题线索43件。

多措并举推动工作。一是针对上级反馈的扶贫领域的共性问题、审计评估检查和媒体发现的问题,市纪委抽调20人组成2个工作组,分赴各县区进行集中核查,传递从快从紧严查违纪违规问题的压力。目前,西乡县对向非贫困户和企业违规发放扶贫贷款的问题立案13起13人,洋县对市审计局移交的10条问题线索进行了立案。二是由市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县区部门、镇、村解剖“麻雀”、吃透下情,了解掌握基层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针对部分贫困村第一书记“铺盖进了村、人没住下来”、“计划上了墙、工作没落实”的问题,市纪委会同市委作风办成立11个暗访组,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进行暗访,并随机选取第一书记进行书面测试,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切实解决重派轻挂,挂名帮扶等工作不扎实、走过场的问题。

严查重处违纪违规问题。一是坚持把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作为重要工作和纪律审查重点,聚焦“五个重点”,即聚焦中、省、市脱贫攻坚重大政策部署和措施、责任落实情况,着力查处工作失职失责、推动不力、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聚焦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着力查处贪污贿赂、权力寻租等问题;聚焦精准识别率和精准退出率,着力查处贫困识别严重失实、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甚至将公职人员列入贫困户等问题;聚焦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着力查处侵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聚焦脱贫攻坚包扶单位帮扶情况,着力查处包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而不驻、驻而不扶的问题。二是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市纪委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程度,统一审核把关,进行分类处置。对于属于扶贫职能部门工作范畴的问题及时移交,整改规范;对违纪违规问题认真核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勉县长沟河镇白云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唐福城在任该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期间,先后多次挪用该协会扶贫互助资金共计18万元用于个人投资经营活动,给予唐福城开除党籍处分,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略阳县白水江镇林家山村党支部书记王建国、村主任田志强在贫困户精准识别中不严格执行政策,导致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28户103人被确定为精准扶贫对象,给予王建国、田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多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图形式、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扶贫相关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同样要严肃问责。

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在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中,坚持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经常发出声音,释放强烈信号,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近期,市、县纪委精心选择查处的46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在市纪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通报曝光。这些案件中,有的随意贪占扶贫资金,有的截留挪用,有的虚报冒领,有的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有的挥霍浪费,还有的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甚至严重失职失责的问题。通过持续不断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同时,紧盯“重点人”,将十八大以来查处的25个违纪违法案例汇编成书,印发1500册下放到各县区、各镇办、村(居),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以案说纪、以案警示,向社会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编辑:弓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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