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六大纪律”护航“三个助力”
当前,贯彻落实省委“三个助力”要求,是摆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面前重要的任务。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认真践行《纪律处分条例》中“六大纪律”,通过不断加强党性锤炼,提高执纪监督能力,用规范的执纪、严格的监督和严肃的问责来护航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和市场秩序整治,才能攻城拔寨,取得全面胜利。
“矩不正,不足以为方,规不正,不足以为圆。”纪检监察干部应聚焦主业主责,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存戒惧。在学习过程中明纪、增智、立德、知礼、提能,进而提升境界、增强党性,真正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过硬的作风,对“三大领域”的违纪行为及时“亮剑”,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着力解决侵占群众利益、纪律松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纪行为。以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的责任担当,助力中心工作的推进。
“参差之上,无齐之下。”有什么样的导向,就有什么样的生态。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监督的执行者,示范引导作用至关重要。要时刻铭记“正人先正己”,谨言慎行守纪律,以身作则护纪律,带头担责、率先垂范,在工作干劲、精神状态等方面为大家立标杆、做表率。同时,要坚持反面教育和正面引导相结合。一方面要从身边找、向细处看、往深处剖,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用严格的执纪监督倒逼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掘服务群众好、履职标准高、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树立榜样,正面引导,以正能量促使党员干部形成比作风、拼实干、晒成绩的工作氛围,用自身“辛苦指数”和“实干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切实担当起自己的使命责任,为陕西的追赶超越谱写出纪检监察干部的壮美篇章。 (王 平)
扶贫资金使用权责要对等
近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共同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一改过去对扶贫资金戴帽下达管得过死、项目审批权限高度集中等做法,不再对支出范围作具体要求,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这样有利于基层根据扶贫实际需要灵活使用资金,同时也加速了资金的精准投放。
中央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但不限定用途,基层可用来扶持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或用来解决水电路等生产生活难题,或用以改善贫困村公共服务设施。同时,《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扶贫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支出。这就是说,在扶贫资金使用上,既有“自由度”,也有“紧箍咒”。
的确,县以下政府支配、使用扶贫资金的权力扩大了。然而,权力和责任必须是对等的,有使用资金的权力,就必须有管好资金的责任。基层各级干部必须清楚,积极干事创业,把资金用到脱贫攻坚最需要的地方,是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贡献;而把资金用到与脱贫攻坚无关的方面,就是越过“雷池”、踩了红线,一定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杨 越)
扶“志”更要扶“智”
近期,我省将通过“六查、六看、六解决”,对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力求通过找准问题,对症施策,把问题消化在基层。
笔者身处基层第一线,对基层工作最了解,对基层贫困群众致贫原因、所思所盼、所需所求最了解。基层群众贫困的原因主要分两大类:一类是由于天灾人祸引起的,还有一类是自身发展不足引起的。对于前者,我们可以采取资金资助或者给予扶贫政策帮助脱贫,而对于后者,“等靠要”思想严重,甚至把党的扶贫好政策错误地当成了养懒人的政策,争着当贫困户、低保户。
“志智双扶”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之策,扶志就是扶思想、扶观念、扶信心,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起摆脱困境的斗志和勇气;扶智就是扶知识、扶技术、扶思路,帮助和指导贫困群众着力提升脱贫致富的综合素质。如果扶贫不扶志,扶贫的目的就难以达到,即使一度脱贫,也可能会再度返贫。如果扶贫不扶智,就会知识匮乏、智力不足、身无长物,甚至造成贫困的代际传递。要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必须智随志走、志以智强,实施“志智双扶”,才能激发活力,形成合力,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贫穷的土壤。 (冯志锋)
不能让扶贫资金丢在“最后一公里”
近日,陕西省各地市集中通报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各具特色,有的是入户核查工作不细不实不严,将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和并不困难的群众列为扶贫对象;有的以其亲属名义套取扶贫资金;有的贫困户已死亡,死者家属却依然领着低保;有的截留扶贫资金,部分私分、部分用于集体支出;有的伪造项目资料,虚开发票,套取扶贫资金;有的把扶贫资金当作“摇钱树”,违规收取“好处费”“跑腿费”。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通报中的问题大都发生在基层,大多数是一些村“两委会”成员,还有部分乡镇干部,他们的“官”虽小,责任和作用却不容小觑。因为他们距离群众最近,也距离扶贫资金的最终分配最近,如果监督缺位,就极易将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致富本钱”揣进自己的兜里,扶贫资金也极易丢在这“最后一公里”上。扶贫资金屡屡被侵占,久而久之,不仅脱贫的效果会大打折扣,国家的资金白白流失,更会伤了贫困群众的心,吞噬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获得感”。
“扶贫不是一句空口号,得有真办法、实举措、硬功夫才行。”要防止扶贫资金丢在“最后一公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样需要拿出真本事、动真格、下狠劲,见豁补豁、逢洞堵洞、遇腐查腐。要始终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治病于未发之时。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用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向基层群众传达“越往后执纪越严”、“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精细预防。要监督扶贫资金全天候、全过程公开,抓住责任主体、做到精细监管,确保专项资金阳光运行、安全落地,到达“最后一公里”,以铁的纪律助力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张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