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戒文牍主义
笔者曾读过这样一副对联,上联是“你开会我开会大家都开会”,下联是“你发文我发文大家都发文”,横批是“谁来落实”。这是对文牍主义的绝妙讽刺。
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来,文牍歪风得到有效整治。但客观地讲,文牍主义流弊,在现实工作中仍有市场,虽是极少数,但影响很坏。其主要表现是:有的热衷于定制度、定方案,大搞“形象工程”;有的工作围着材料转、材料围着会议转,责任书、责任状满天飞;有的考核检查组不深入群众,以会议纪要、工作总结为唯一考核标准,导致基层连夜补会议纪要成为应付考核的“灵丹妙药”;有的工作刚安排部署下去,就着手起草经验材料……这样的文牍主义,就是典型的不干实事、不求实效,除了造成机构空转、资源空耗、人力浪费,没有任何好处,必须力戒。
不可否认,必要的会议、讲话、文件材料是开展工作之必需,但如果把文牍工作当“头等大事”,以文件材料为考核唯一标准,那就偏离了工作重心,偏离了我们党工作的优良传统。
文牍歪风何以依然存在?说到底,“表”在文山会海,根在干部作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反对文山会海、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带头反对文牍主义,践行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善于在基层一线为群众解决好实际问题。
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以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引导各级机关坚持以实绩为导向抓工作、促落实,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工作实效,而不能仅仅听汇报、看材料。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真正将那些为民务实、敢于担当,受群众拥护的党员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同时,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那些热衷于搞文牍主义、浮夸谎报、脱离群众的干部坚决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不断改进作风。 (胡祺 张新峰)
莫让“雁过拔毛”者得逞
“虚报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违规发包扶贫工程项目、向危房改造村民收取‘跑腿费’、套取移民搬迁补助款、侵占他人种粮补贴……”伴随着中央各项扶贫惠民政策的到来,这样的通报案例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然而,这些“雁过拔毛”的基层干部挖空心思,利用微权从经手的资金、项目中“吃一点、拿一点、占一点、要一点”。有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有的截留农民危房改造资金,发一万只给五千;有的把贫困村民“保命”的低保金,当成了自己的福利;有的以群众名义虚报冒领种粮补贴;有的巧立名目索取“好处费”……
这种“雁过拔毛”式的侵吞和掠夺,侵蚀着干群关系,动摇着党的执政之基,虽然其数额不是太大,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群众来说可谓是“切肤之痛”。
因此,我们切不可等闲视之。尤其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更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时刻将群众冷暖放心头,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善抓善管,确保把扶贫政策和资金不折不扣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不给“蝇贪蚁腐”留下一丝活动的空间;要用制度给微小权力戴上“紧箍”,充分利用百姓雪亮之眼,不断压缩腐败的滋生空间;要在“两个责任”的落实上下功夫,强力遏制“雁过拔毛”现象,让国家扶贫的温暖阳光照耀每一处贫困土地,让党的恩情温暖每一位贫困群众的心田。 (顾相娟)
把好监督执纪关 助力精准扶贫
当前,扶贫脱贫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各级纪委一定要把好监督执纪关,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精准发力、细致工作,为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把准病脉,才能开出根除病灶的药方。监督检查应坚持问题导向,盯紧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将扶贫工作干部作风、政策落实、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作为监督重点,用严格、精准的监督措施确保扶贫攻坚取得成效。督促干部改进工作作风,从“要我干”到“我要干”,进村入户,和帮扶对象勤走动、常往来,当好群众贴心人;推进扶贫政策落地生根,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标准,核查贫困户进出情况,杜绝该纳未纳或者不该纳而纳的现象;跟踪核查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督促扶贫项目按时间、按规定落实,确保群众的“救命钱”专款专用。
针对个别扶贫干部台上讲全心全意、夙兴夜寐;台下弄虚作假、不实不细的现象,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惩治已然、亡羊补牢显得尤为必要。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红红脸”、“出出汗”,及时教育提醒;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铺张浪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快查快办、严肃问责;对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所在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重违纪问题查处的同时,应当配套、完善容错免责机制,为积极干事、主动作为的干部撑腰壮胆,保护干部服务扶贫攻坚任务的积极性。 (王 平)
十次“好言相劝”不如一次“高举利剑”
我国是人情社会,讲究“礼尚往来”。近年来,随着物质的极大丰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受传统观念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婚丧嫁娶等事宜中,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封建迷信色彩有所抬头。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不仅不带头倡导“厉行节俭,反对浪费”,还严重背离中央要求,违反党规党纪,借机敛财。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老百姓看干部”,个别地方婚丧设宴也是,县级领导向私企老板看齐、村组干部向乡镇领导看齐、农村大户向村组干部看齐,导致礼金噌噌见涨。搞得干部群众见到“红色罚款单”就发愁,真到了“穷人躲,富人怕,干部群众背后骂”的程度了。
“只有不快的斧,没有劈不开的柴。”“随礼风”的恶习,并不是一道无解的题。笔者认为,移风易俗倡议书、村规民约,包括宣传造势都是有用的手段之一。但十次的“好言相劝”,不如一次“高举利剑”。要洗净粘满铜臭的“人情礼”,必须在立法立规立矩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健全惩处问责机制,兴利除弊,激浊扬清,以铁的纪律正风肃纪,有一查一、有二查二,做到革除陋习不容半点人情。
党风清则政风清,治党严则国运兴。移风易俗,同样要抓住共产党员、公务人员这个“关键”,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中的关键”,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进步人士、成功商人、“新乡绅”等各界人士先管起,让他们在群众中带头做“好风气的示范”,而不是“坏风气的领头”,进而逐步影响周围群众,久久为功,婚丧嫁娶的社会风气定能向好。(张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