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城区纪委高度重视基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社区承载的社会管理事务日益增多,服务居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日趋繁重的现状,及时调整社区监督工作思路,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出了由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相结合的“第三方监督”模式。全区103个社区共任命派驻社区纪检组组长43名,选任社区纪检监督员206名,形成一套组织坚强、制度系统、方法规范的社区监督新机制,有力促进了全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区和谐稳定。
做到三个规范,确保派驻社区纪检组有序运行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街道纪工委向辖区每个社区派驻1个纪检组,纪检组由3人组成,组长1名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委员或纪检专干担任,纪检监督员2名,由社区常住居民担任;社区纪检监督员候选人由社区党支部提名,社区居民投票,经街道纪(工)委考察合格后任命,并报区纪委备案;区纪委先后组织了6期培训班,对派驻纪检组长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轮训,不断增强他们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同时,街道纪工委根据不同类型的社区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员业务培训,并定期组织业务测试,不断提升监督员岗位履职能力。在机构设置、人员素质上保证了社区纪检组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区纪委制定出台了派驻社区纪检组《工作实施方案》、《监督工作标准》、《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监督员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完善了《民情收集报告》、《纪检组工作流程》、《档案管理》、《信息公开》等制度。为派驻社区纪检组统一配发了《纪检组工作手册》和《纪检监督员工作日志》,规范了民情收集记录本、监督事项登记薄等工作台账。在制度上保证了社区纪检监督组工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监督有效。
三是规范职责权限。明确派驻社区纪检组在社区事务中的“四项职责和五项权力”。四项职责,即监督社区“两委会”和社区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社区党务、居务、财务公开执行情况;监督社区惠民政策的实施情况;监督社区干部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五项权力,即对社区“三资”管理使用的监审权;对社区事务的监督权;对社区重大事项决策的建议权;对社区居务、财务执行情况的质询权;对社区干部违规违纪决策的否决权等。在职责权限上保证社区纪检组权责清晰,任务明确。
坚持三个到位,确保派驻社区纪检组有效运行
一是工作机制到位。由街道纪工委书记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每季度负责召集一次辖区派驻社区纪检组长联席会议,总结居务监督、廉情预警等工作,讨论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组织各派驻社区纪检组每月召开一次全体纪检监督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和传达上级要求、总结本月工作并安排下月任务;各派驻社区纪检组每月向街道纪工委报告一次工作,每季度向党工委报告一次工作,每半年向区纪委书面上报派驻社区纪检组工作开展情况。阶段性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逐级报告。
二是检查指导到位。区纪委把派驻社区纪检组工作纳入了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和考核指标,经常深入各派驻社区纪检组,查看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反馈情况、问题纠正落实整改情况以及工作资料台账的管理情况;按照企业社区、单位社区、纯居民社区等类型,指导派驻社区纪检组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强化职责定位、掌握监督内容、灵活运用监督方式,提高履职工作水平;组织召开全区派驻社区纪检组工作交流会,分片区安排各纪检组到示范点进行观摩学习,互相讨论交流,共同学习提高,推进全区各派驻社区纪检组工作均衡发展。
三是经费保障到位。区纪委要求各街道在社区专项经费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派驻社区纪检组,同时各街道积极协调办公用房,为社区纪检组解决了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了桌椅、文件柜和部分办公设备。区财政每月为社区纪检监督员发放岗位补贴1200元,确保纪检监督员与社区“两委会”成员待遇一致,有力地调动了社区纪检监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发挥四大作用,确保派驻社区纪检组全方位监督
一是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在社区“两委会”议事决策中,派驻社区纪检组全程列席“两委会”会议,积极参加社区议事活动,对社区各项事务管理进行全程监督,并积极建言献策。在日常工作中,社区监督员广泛联系社区居民群众,和居民群众谈心交朋友。全面推行“入户走访”和“信访早安询访”制度,社区监督员每日早在群众出行高峰期间,走访居民院落、沿街门店,了解群众的思想,倾听群众的呼声,征求群众的意见,及时将收集整理的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向社区“两委会”反映,督促社区及时拿出解决措施办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在社区干部和居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直通车”。去年,社区纪检组参与列席社区“两委会”会议931次,提出合理化建议294条,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544条,督促社区“两会委”采纳办理 394件(次)。
二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社区纪检组实行“一事一监督”,按照6大类40余监督内容,对社区“两委会”决策的重要事项、资金申报、经费开支、发展党员、设备购置、办公用房修缮、资产处置等工作,坚持做到事前走访了解、事中监督审核、事后跟踪问效。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坚持制止纠正,如不纠正则向街道纪工委、党工委报告。如长乐西路派驻长乐社区纪检组,发现社区干部违规占用集体资源,擅自加盖房屋并出租,街道纪工委接到反映后,立即组织核查并对当事人给予党纪处分。去年,社区纪检组参与监督社区各类事务13824件(次),社区经费申报使用192万元,惠民政策钱款发放约812万元,调查核实有关问题193件(次),监督纠正落实156件(次)。
三是充分发挥预警作用。社区纪检组积极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拓宽反映问题渠道,在社区充分利用“先锋在线”、“廉政在线QQ群”便民服务“百事通”、LED显示屏等网络平台,开通“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坚持定期走访座谈,对社区廉情信息做到一日一监测,一周一排查,一月一上报。派驻四医大社区纪检组在走访中,听到群众反映有位彦某的退休老人去世后,家属还在继续领取养老金和高龄补贴,在与街道办联合调查核实后,立即停发,并追回了去年4月以前多领取的养老金和高龄补贴。社区纪检组自成立以来,收集上报廉情信息28条,发现案源线索5件,立案查处3件。
四是充分发挥调解作用。社区纪检组成员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群众对社区干部工作作风的不满、对惠民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产生的误解,能及时向群众解释说明,从而将一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派驻昆化社区纪检组针对辖区居民参加非法集资事件,积极配合社区安抚上访群众的情绪,努力化解群众积怨,将群体性上访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区派驻社区纪检组共参与化解和处理社区事务矛盾纠纷185件(次),及时化解了群众与干部之间的疑团,增进了相互理解,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 (作者系西安市新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编辑:弓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