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安康市纪委在改革探索中不断深化“三转”,创新推行县区纪委派驻机构“统派直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和基层纪律审查协作区等三项制度,真正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789件,初核2586件,立案1329件,党政纪处分1558人,移送司法机关62人,初核数、立案数、处分人数同比增长71.5%、81.8%、67%;市纪委自办案件数量大幅提升,初核77件,立案31件,处分30人,纪律审查工作实现了增量提质进位目标。
推行“统派直管”:实现县区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
2014年3月,安康市在岚皋县进行改革试点,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派驻模式、统一职能职责和直接领导、直接管理、直接监督的“统派直管”改革,共撤销纪委和派驻纪检组27个,重新整合设立派驻纪检组6个。当年,全县初核各类问题线索108件、增长77%,立案85件、增长66.7%。
去年3月,按照中央纪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中央纪委组织部和省纪委主要领导同志专程赴岚皋县调研,认为“统派直管”是实现县级派驻监督全覆盖的“良策”,要求总结完善后进一步推广。5月份,安康市认真总结岚皋试点经验,在十县区全面推行“统派直管”改革,第一次真正实现县区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编织起没有空白、不留死角的的监督“铁网”。
改革中坚持“归口派驻为主、单独派驻为辅”原则,全市十县区共撤销纪委和派驻纪检组295个,归口设立派驻纪检组76个,加上单独派驻的50个纪检机构,派驻纪检机构数只占改革前的39%;监督单位由324个增加到714个,增长120%。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去年以来,全市各县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共初核问题线索194件、立案89件、党政纪处分96人,累计开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483次,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371件,开展各类廉政教育活动342场次,派驻监督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建立巡察制度:提高发现问题和预防腐败能力
针对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一些涉及农村基层的问题线索不易发现、群众不愿不敢举报的情况,该市从2014年10月开始,在石泉县开展“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试点工作,按照抽调得力人员、预设巡察内容、集中时间精力、发现挖掘线索、客观反馈情况、注重查处整改六个步骤,创建了巡察工作机制。目前,石泉县已完成对7个镇、3个部门的巡察,发现问题线索47件,立案39件,党政纪处分41人,移交司法机关9人,警示训诫23人,收缴违规资金66万元,充分印证了巡察制度的威力。
去年初,安康市委设立专项巡察办公室,专司中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办和总结推广巡察制度。中省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探索建立了每个问题落实一个整改责任主体、制定一个整改方案、夯实一套整改措施、出台一个长效防范制度的“四个一”工作机制,对问题整改实行“双报告”、“双公开”,确保了中省巡视交办问题线索100%办结。各县区结合实际,结合“统派直管”改革,积极探索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试点工作,收到明显改革成效。
该市按照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要求,坚持解决问题导向,立足抓早抓小,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石泉县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今年内适时启动对市直部门和单位的专项巡察工作,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预防腐败工作能力。
完善纪律审查协作区:破解基层监督执纪力量不足难题
为进一步解决基层监督执纪力量不足的矛盾,该市在原办案协作区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了镇域间纪律审查协作区制度,共建立起41个协作区,每个协作区覆盖3-4个镇办,实现了对全市144个镇的全覆盖。各协作区依托镇纪委,分别至少建成一个标准化谈话室,为协作区开展纪检审查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去年以来,协作区初核问题线索77件,立案6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1人,挽回经济损失403万元,协作办案机制的优势日益显现。
着眼加强镇纪检组织建设,安康市委及时出台意见,明确将镇纪委书记单设,排名副书记之后,镇纪委书记不分管纪律检查以外的工作,镇纪委设委员5-7人,确定1-2名专职纪检干部,实现镇纪委干部队伍专职化。各县区及时调配协作区内镇纪委工作人员,每个协作区至少上挂、下派2名纪检干部充实工作力量,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力度明显加大。
编辑:弓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