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以顽强的意志品质,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强力反腐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也为我们加强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纪检机关,要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无处藏身。
架起“探照灯”,强化监督“全覆盖”
习总书记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覆盖。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着力在监督上下功夫,架起“探照灯”,推进监督全覆盖,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要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安康市全面推行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10县区共撤销部门纪委和派驻纪检组276个,整合设立派驻纪检组76个,在精简机构压缩编制的基础上,实现了县级部门派驻监督全覆盖。今年,又在未派驻的市级党群部门增设7个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市级部门派驻监督全覆盖。实践证明,派驻监督全覆盖提升了市、县两级部门执纪审查质量,增强了监督实效。要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巡察是巡视制度向基层的延伸。2015年,市委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意见》,市、县两级全面建立了巡察制度。今年以来,已完成9个市直单位的第一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37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45条。目前,第二轮和第三轮巡察正在渐次展开,巡察监督的“探头”功能和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初步彰显。实践证明,巡察监督是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有力武器,“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无藏身之地”,必须进一步用好这一武器。要延伸监督触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然要求监督的触角也要向基层延伸。近年来,我市创新落实村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探索实行由镇办纪架起“探照灯”,强化监督“全覆盖”委会同民政办直管模式,发挥监委会作为镇办纪委的“前哨”作用,既为镇办纪委收集了大批问题线索,又加强了对村居干部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防治了村官腐败。
打好“组合拳”,坚持执纪“零容忍”
习总书记强调,“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纪检机关是专司执纪机关,唯有坚持“零容忍”,“铁纪律”才不会变成“软面条”,“好制度”才不会变成“橡皮筋”。必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打好“组合拳”,坚持执纪“零容忍”,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真正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要咬耳扯袖抓违纪苗头。执纪零容忍,必须对轻微违纪行为零容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放过,用好用活“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有了情况反映及时提醒,让党员干部及时止步,防止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今年以来,安康市制定《落实第一种形态,推进廉政谈话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实施函询67件67人,诫勉谈话97件118人,全市通报典型问题61件68人。尤其是近期集中对59名市管干部进行函询,让其说明情况、讲清问题、提高认识,效果很好。要综合施策抓一般违纪。执纪零容忍,关键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用纪律这把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的眼光去发现、审视、甄别各类违纪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动辄则咎,严格执纪,一寸不让,让违纪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纪律审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出台了《问题线索处置办法》、《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定,聚焦聚力抓查处,共处置问题线索6800件,初核6286件,立案3281件,党政纪处分3657人,取得了减存量、遏增量的良好效果。要严查快办抓严重违纪。执纪零容忍,必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极少数,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尤其是对“三类重点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十八大以来,在立案查处的3657名干部中,给予重处分532人,移送司法机关77人。市纪委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79人,先后查处了市住建局原局长唐某、市工信局原局长杨某、宁陕县公安局原局长郭某、旬阳县常务副县长王某等一批典型案件,发挥了惩治震慑作用,营造了不敢、知止的氛围。
习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纪检机关行使问责职责提供了新的法规依据和工作遵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纪检机关必须紧握问责“杀手锏”,强化问责“不遗漏”,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为实现“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提供坚强保证。
要推动责任落实具体化。厘清责任是落实责任的前提,是问责追责的基础。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实行清单式、条目化管理,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硬约束。去年以来,安康市在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两个责任”《问责规定》,今年又在市、县区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将党委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具体化、条目化,实行“签字背书”,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局面。要强化问责追责震慑力。习总书记指出,“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把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着力点,紧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各项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严厉追责问责。2015年以来,全市实施责任追究51起,问责46人,通报批评13个单位,近期又对查处的7起“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件在全市通报曝光,做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严肃问责的再问责。各级党组织既是问责主体,也是被问责的责任主体,凡出现不敢问责、问责不力的都要被问责。纪委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所在、使命所然,失职失责更要严肃问责。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别人的,如果监督责任缺失、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的,就要问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责。市纪委对2015年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2个县区党委、纪律审查工作滞后的3个县区纪委、28个部门纪检组长实施约谈,对5个部门纪检组监督责任缺失问题进行通报,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作者系中共安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编辑: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