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机构转变职能是否到位的三个检验标准——改进派驻机构工作思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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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既是“两个全覆盖”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的基础工作和根本保障。省委高度重视并全面推进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新设立的39家派驻纪检组组长全部到位。省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组织召开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深入研讨新体制下发挥派驻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进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创新,“全派驻”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保持了良好势头。在组织实施改革过程中,省纪委组织部紧密联系我省实际,就如何改进派驻机构工作进行了深入探索,梳理成文,与大家共同探讨。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党章要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需要,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其中,转职能是前提和基础,最根本的是聚焦主责主业、找准职责定位。只有职能彻底转变到位,围绕主业创新工作机制,才有实际意义,才能符合中央要求。

转变职能的首要任务是强化看齐意识,坚决卸掉“包袱”。2014年1月,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首次提出“三转”要求,强调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三年来,地方各级纪委围绕落实“三转”要求,深入研究探索,不断丰富对“三转”的认识和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对新成立的派驻纪检组而言,按照中央派驻机构改革精神,真正落实好“三转”要求,还面临一些问题。一是受多年以来与驻在单位“携手同行”的共同经历所束缚。改革前,派驻纪检组在工作、生活等方面,与驻在单位形成了“不分彼此”的关系,比与派出机关的关系更加紧密。事实上,党组长期把纪检组当作内设机构对待。在这种情况下,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难免有所羁绊。二是受过去片面服务党组工作安排的惯性所束缚。以往派驻机构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将中省精神传达完毕之后,具体工作就由党组来统筹安排。派驻机构注意力总是盯着党组重点工作这个“指挥棒”转,形成思维定式,直接参与中心工作过多,荒废主责主业。三是受多年来形成的工作定势所束缚。大多数纪检组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宣传、教育、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唯独执纪乏力,只有少数纪检组能做到自办案件。四是受长期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束缚。过去纪检组监察室通常只有三五个人,不仅要承担派出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还要完成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扎堆、疲于应付,导致没有精力抓主责主业。这些体制上、机制上和认识上的问题,已通过这次全派驻改革,得到了最大程度解决。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央着眼党的长远发展作出的战略布局,派驻机构改革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坚定向中央看齐,坚决摒弃和纠正与中央要求不相符的惯性思维和习惯做法。在这次改革中,派驻机构成立伊始,就要抓紧落实中央“三转”要求,从根子上给自己“减包袱”,对标主责主业,主动开列不应承担的诸如检查、考核等工作任务清单,主动向驻在部门党组宣讲全派驻改革及中央纪委“三转”精神,主动向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传达派驻监督的要求。要从这些具体环节一个一个抓起,真正将“精气神”聚焦到主责主业上来。

转变职能的基本评判标准是职责定位准确、工作边界清晰、抓住关键少数。纪律检查工作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首要原则是依规治党。具体来讲,就是要严格依照党章党规党纪规定,在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下,与中央纪委保持步调一致,中央纪委“干什么,怎么干”,我们就“干什么,怎么干”。这既是判断派驻机构职能转变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在实践中,有三个标准:第一个标准是,在工作内容上能否正确区分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派驻监督的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派驻机构在工作中除了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之外,当务之急是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和完善履行主体责任的职能机构,避免把派驻机构卸掉的“包袱”掉在地上。同时,派驻机构不再参与驻在部门工作分工,不再介入驻在部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只需紧紧守住“主责主业”。第二个标准是,在工作职责上能否准确把住履行职责的边界。省委《意见》明确指出,派驻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这诠释了派驻纪检组的职责边界,就是以纪律检查工作为主,一举解决了过去涉法案件查不清楚,一般违纪问题又常常不了了之的悖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准确把握纪法界线,坚持纪法分开,熟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纪律的尺子,审视发生在身边“提不上台面”的问题,抓早抓小,“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可能涉嫌违法的问题,或者有初步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案件,果断先报告再移交,由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第三个标准是,在工作对象上能否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是派驻机构工作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重点和难点。领导干部不仅责任重大、岗位重要,而且对一个单位的工作作风和机关文化起到引领、表率作用。抓住了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派驻监督就是要眼睛“向上看”,盯住党组的决策过程,盯住领导干部的履职行为,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强化对领导干部使用权力进行监督上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干净做事、坦荡为官,当好人民公仆。

深化“三转”永无止境,改变惯性步履维艰。但正如王岐山书记所说,“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派驻纪检组要抓住改革机遇,坚决深化“三转”,解放思想、放下“包袱”,聚焦主业、轻装前行,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作者系省纪委组织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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