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突出主业高压惩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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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宝鸡市纪委发布消息,宝鸡市陇县县委书记杨宝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此前,该市纪委严肃查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郭世军、凤县原人大主任张明海、市盐务局一正两副3名局长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2014年以来,宝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三转”要求为统领,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办案力度,聚焦主责主业,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2218件次,线索处置1838件,立案704件,结案70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4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163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

该市纪委把案件线索管理作为“先手棋”来抓。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制定了《建立案件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市纪委全年共召开案件线索和查办案件情况汇报会15次,全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向市纪委报告科级以上案件线索330条,拟立案61件,对17件案件线索因定性不准,事实调查不清重新进行核查。

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协作配合不紧密、沟通偏少、案件线索移交不及时、部分党纪政纪处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难题,针对这一困境,召开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和个案协调会,制定下发了《关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补充意见》,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案件线索移交工作,促进了党纪、法纪处理的同步一致。先后8次与市中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等单位联系,调查取证,促进办案工作。

为切实增加办案力量,该市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安排组织、人事、编委等部门,落实了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和干部配备,将议事协调机构由116个精简到10个,市纪委机关现有干部68人,目前编配14个室,机关办案室由原来2个增加到6个室,履行执纪监督人员占到机关总人数的76.5%。针对一些县区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三转”后不适应和不会干的问题,举办查办案件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市办案专家及优秀办案人员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办案水平。

围绕安全文明办案,制定《转变办案方式、确保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驻点办案安全工作补充规定》,实现办案工作“六个转变”(变持久战为短平快、变一查到底为及时移送、变由供到证为以证促供、变抓大放小为抓早抓小、变一案一查为一案双查、变上下监督为循环监督)。建立驻点办案安全检查台账,规范了办案流程管理,实现主要领导两周检查一次,分管领导一周检查一次,案管室一周检查两次,从安全、陪护、医疗、监控等方面进行检查,查找问题,督促落实。全年检查委局和基层办案安全30余人次,指出、纠正存在问题90余个。针对县区均无标准谈话室这一安全隐患,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考察了外省标准谈话室及省纪委办案点,召开全市县区办案谈话室标准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目前,扶风、岐山已建成投用,其他县区正在筹备之中。

针对派驻机构办案少或质量不高这一瓶颈,市纪委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办案工作考评办法》,推行查办、通报、约谈、考评、追究“五位一体”的办案考评制度,对17个办信办案双零部门和20个办信办案中存在工作不细致、上报不及时部门纪检组进行集体约谈。分两次对部门纪检组办信办案进行抽查,对办案工作滞后的部门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办案工作。2014年市直部门处置数、立案数、结案数、处分数同比分别上升109.2%、55.6%、106.9%、130.8%。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去年在查处市财政局一科长受贿案后,组织80多名市级部门关键岗位的科长,到法庭进行旁听。庭审、判决后,就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市委书记亲自参加旁听并在大会上讲话,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在《宝鸡风纪》开设析案治本专栏,通过刊登本市查结的典型案例,剖析根源、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编辑: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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