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纪委全面完成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
日前,按照中央“三转”和省纪委的要求,宝鸡市纪委全面完成了第二轮内设机构改革任务。
这次改革按照上下一致和适度调整原则,通过厘清工作职责、优化力量配置,进行调整:一是撤销监察综合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机关纪委,设立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二是重组3个内设机构撤销干部管理室、设立组织部,撤销宣传教育研究室、设立宣传部,撤销案件协调管理室、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
调整后,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设14个职能部室。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合署办公。机关具有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室占到内设机构总数的79%,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人员占内设机构人员总数的76%。 (王小龙)
榆林市纪委实行“七步审理法”审理违纪案件
近年来,榆林市纪委为了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探索实行了“七步审理法”。第一步形式审核,案件调查部门移交案卷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移交手续,不符合条件的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第二步阅卷审理,认真审核事实,鉴别证据,做好阅卷笔录。需补证的提出补证意见,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重查。第三步审理谈话,在审理报告形成前与被调查人谈话,进一步核对违纪事实并听取意见,正确的意见予以采纳,对认识不到位者进行相应的党纪条规教育。第四步集体审议,承办人草拟审理报告,审理室集体审议修改审理报告,汇报分管领导。第五步会议审定,将审理报告提交纪委常委会或局长办公会,根据会议决定作出处理决定,需报批的案件按程序办理。第六步严格执行,处分决定做出后,涉及的送达、宣布、归档、工资职级变动、考核影响、执行情况报告等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第七步立卷归档,案件结案后形成审理卷,归档备查。 (孙红梅 余鑫亮)
高陵县“两个责任”管好“三委会”干部
高陵县纪委多措并举,将镇街党委和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显著提高了村“三委会”干部的廉洁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
开展廉政谈话。村级换届结束后,组织各镇街党委、纪委书记与新任村“三委会”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严格执行“三严三实”要求。举办廉政培训。开展“三委会”廉政教育培训,目前已开展廉政培训10期,共计300余人次,为新任“新官”敲响“廉政警钟”。开展述职述廉。修订完善农村“三委会”班子成员考核制度,村“三委会”干部每半年开展一次述职,民主测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伍转妮)
洛川县出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近日,洛川县出台《中共洛川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办法》对小组组织机构设立及组成人员作出明确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主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在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县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腐败案件查办的协调工作。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包括负责组织筹备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及相关部门专题协调会议;负责拟定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议题;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和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办;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组织召开专案工作协调会议。《办法》就案件查办协助、信息互通共享、案件移交办理程序、时限等问题对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也作出了相应的具体规定。(史淑洁)
印台区推行 “两个责任”任务清单和记实手册制度
今年以来,印台区认真探索,全面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清单和记实手册制度,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该制度明确记实对象为75个镇办部门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和纪委(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由区纪委统一印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记实手册》并发放给记实对象手中。针对不同主体,列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任务清单,细化记实内容,提高记实的规范性。
《记实手册》要求亲自填写,真实记录履职尽责工作开展情况。平时由区纪委不定期随机对班子成员的《记实手册》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记录在案,并纳入年度考核分值计算。年终分别由相关部门及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收集检查,对记载不认真、工作不实、应付交差的将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 (辛美玲)
石泉县纪委派出4个巡察组剑指基层歪风
近日,石泉县纪委通过精心组织,选调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6人,组成4个巡察组,深入喜河镇、中池镇、县经贸局、粮食局展开为期一个月巡察工作。
巡察前,该县纪委集中对巡察组成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巡察中,巡察组通过发布公告、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材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列席会议、会议座谈、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多角度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勤政廉政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同时,通过设立信访举报箱、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和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拓宽信息渠道,力求巡察结果客观公正。
该县纪委要求,巡察组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实事求是地反馈检查结果,对在巡察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违反巡察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陈鹏涛)
靖边县多措构建反腐败工作新常态
2015年,为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靖边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用“六项举措”努力构建反腐败工作新常态。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各单位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杜绝权力寻租,防止权力滥用。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的查处、曝光及问责力度,抓出长效,促使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把敏感领域、高危岗位作为督查重点范围,坚决遏制腐败势头蔓延。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县、乡纪委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继续清理县、乡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群众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赵来来 刘华)
商南县“两承诺”、“两教育”、“两回访”加强办案安全监管
近日,商南县纪委监察局印发《商南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实行“两承诺”、“两教育”、“两回访”制度,全面加强办案全过程监管。
“两承诺”:制定《商南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承诺书》和《商南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承诺书》,从办案安全责任、防范措施、应急处置办法、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方面作出具体承诺,增强办案安全和保密意识。“两教育”:由分管领导和办案组组长组织办案及陪护人员进行岗前办案安全和保密法纪教育,同时在《办案及陪护人员岗前教育记录单》上签名,由案管室负责存档备案管理。“两回访”:成立案件监督回访组,对办案人员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情况向被调查对象或相关涉及人员(单位)进行案件监督回访,组织填写《案件监督回访意见卡》,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在处分决定期满1个月左右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审理回访,了解本人所犯错误的认识、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对其进行党纪政纪法规再教育。 (严德俊 蔡满义)
宁强县纪委书记约谈“面对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为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针对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督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近日,宁强县纪委主要领导先后召集两个镇(办)党委书记、两个部门党组书记,专门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集体约谈。约谈会上,县纪委书记开门见山点出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两个责任”、深化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和不良倾向,从认识、责任、管理、问责四个方面对各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职尽责提出了严格要求。
去年以来,宁强县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书记抓、抓书记”,施行集体廉政谈话和集体约谈制度,县委主要领导和县纪委主要领导已先后对18个镇办、30个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三轮集体廉政谈话和约谈。集体廉政谈话和约谈已成为该县持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督促落实“两个责任”的有效抓手。(马 坤)
城固县廉政手机报成为干部“掌中宝”
近日,城固县将原有的“廉政短信”升级为有声有色的廉政手机报,为全县700多名领导干部定期发送。截至目前,已累计编辑廉政手机报24期。
该县廉政手机报开设了“廉政要闻”、“廉政时评”、“廉言警句”三个栏目,聚焦当前热点、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网络反腐热议和廉政文化等内容。积极宣传中省市纪检监察工作要情、工作重点,及时向全县领导干部传递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反腐败工作动态、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外地反腐败工作新举措等。 (马国梁)
宝塔区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
近日,宝塔区纪委就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该区要求从今年4月开始至12月底前,不分批次在区纪委监察局机关、乡镇纪委、派驻纪工委(监察室)全体干部中全面开展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并将专题教育融入全区纪检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和工作之中,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一是通过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有机结合,强化党性锤炼,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理念。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深挖思想根源,开展党性分析,从严自查自纠。三是针对党性分析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确保问题限期解决。 (刘 鹏)
子洲县纪委印制村级权力清单手册规范村组权力
近日,子洲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制定了村级权力清单手册,为村官权力“瘦身健体”,获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对村级组织的每项职权和所承担的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具体承办岗位、办理时限和条件要求。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权力清单》,内容涉及村级重大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村务公开、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9个类别,共21小项。清单为每项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绘制了运行和办理流程图,确保办事群众能够看清楚、读明白,促进了基层权力行使公开、透明。该手册采用64开版面设计,便于群众随身携带,首期印制5000本,已全部赠送到了基层干部群众手中。通过晾晒村级权力清单,将村组干部的权力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权力寻租空间,消除了部分干部在群众中的误会,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李亚雄)
吴堡县纪委紧扣“三转”推进信访工作
今年以来,吴堡县纪委严格按照“三转”要求,以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为切入点,结合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对所有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
根据案件线索的可靠性、成案的可能性、来源的真实性,对所有信访举报线索进行统一分析,分类评估。分类后的处置方式为初步核实类、拟立案类、暂存类、谈话函询类、了结类五类。坚持集体研究排查线索,纪委主要领导主持,分管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领导参加的案件线索排查会议制度。在此基础上,对反映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采取“引导分流”方式,加强对信访人的宣传引导力度,切实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与此同时,县纪委强化督察督办。对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实行查办案件“红黄”预警监督机制,做到快查快审快结。 (张调梅)
白水县纪委以绩效考核促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白水纪委注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该县根据不同被考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应的考核指标,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落实、案件查办、执纪监督等重点工作。同时,在坚持定量考核为主,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的基础上,对考核内容进行详细分解,将能量化指标全部细化为数值状态,尽可能地实现考核内容的具体化、数字化。考核由民意测评、目标任务两块组成,实行百分制积分。年终,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召开班子成员、各室主任会议,对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取平均值后按比例计分。目标任务考核针对目标责任书逐项得分的方式进行,汇总后按比例计分。
考核明确五种情况取消年终评优资格,被取消评优资格的,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单位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建议县委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务进行调整。 (孙 利)
永寿县问责“无为”干部
日前,永寿县制定出台了《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和《不作为党员告诫制度(试行)》制度,对不作为干部进行问责。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无为”效能投诉案件15件,办结15件,查处行政不作为23人。
该县明确规定,“无为”是指不作为,不履行或不准确、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导致工作延迟、效率低下的工作状态;或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能力与所负责任不相适应,导致工作质量差、任务完不成的工作状况。同时,明确了7种问责方式,即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对行政不作为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赵晓雷)
黄陵县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
日前,黄陵县出台三项制度,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
一是出台《科级领导干部约谈暂行办法》,对政治纪律、思想作风等方面要求落实不到位的科级干部,由县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分别进行约谈;二是出台《调整不胜任科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对难以胜任现职的县管科级干部,采取调离、免职、降职等方式进行调整;三是出台《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和组织部门的联系沟通,提升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王鸿宜)
编辑: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