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常抓抓长,作风建设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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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大荔县纪委积极贯彻,狠抓落实,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主题紧抓不放,锲而不舍纠“四风”,弛而不息扬正气,党风政风得到有效好转。

刹风正纪,八项规定成效显著

大荔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咬定作风问题不放松,对全县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开展不定期、不定点的明察暗访活动已经成为常态化工作,仅2014年,县纪委共开展明察暗访活动60余次,制止、纠正、提醒问题70多个,调查核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处理26人,其中党政纪处理20人,警示训诫6人,全县性通报典型案例19起。

抓实抓牢“舌尖上的腐败”、“公款消费上的腐败”。在重大节日向广大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严禁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努力从制度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在2014年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中,对全县16辆超标公务用车进行了公开拍卖,成交15辆,收回资金236.8万元,超出评估价17万元。

将狠刹“门户风”、“吃喝风”延伸到农村。制定出台了《关于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移风易俗操办农村婚丧喜庆事宜的意见》,明确操办事项、邀请范围和纪律规定,并通过受理信访举报、明查暗访、舆论监督等方法进行监督。全县400个村和23个社区都成立了红白理事会,严格按照县委文明办理婚丧事宜的意见和县纪委提出的整治“吃喝风、娱乐风、门户风、送礼风”的新规,简约办事,下大力气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引导群众将有限的财力精力用于改善生活、发展生产上。羌白镇布头村村支书将原计划为儿子办婚礼的20多万元一下子压缩到了5万元,为村民带了个好头。许庄镇中汉村仅成立红白理事会以来,村民先后有18家过事,和以前相比,过事村民烟酒节约3.7万元,席面节约9.6万元,其他节约3万余元,各类开支共节约16.3万元,在全村及周边村产生了很大反响。有的领导干部和群众反映,相对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前,门户少了,应酬少了,事好办了,全县上下洋溢着清风正气。

常抓不懈,作风建设制度“笼子”越扎越紧

在严峻的反腐形势下,大荔县纪委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抓不懈,防止作风问题复发和反弹,让八项规定真正成为持久发挥作用的硬约束,坚决杜绝前紧后松、走过场的情况。严格执行省市纪委“五个一批”的文件精神,每逢节假日,县纪委都会派出检查组在县城四个出入境口、各大超市和各大酒店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进行检查,不断建立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把纠正“四风”这篇文章做深做实。中秋国庆、元旦、春节对全县随机抽取的48个单位的公车封存、公款吃喝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单位都能按照要求封存公车,未发现有公款吃喝问题。

严格“两个责任”的落实。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中共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要求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严格按照实施意见执行。2014年度对6个单位有关违纪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6个单位的主要负责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给予了相应的处理。对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单位、公共管理行业等61个单位政风行风测评中各序列排名后3位进行了约谈。有了这些制度,执行有了杠杠、检查有了标准、监督有了依据、行为有了底线,用“连根拔”的方式替代以往“割韭菜”的方式,确保贯彻落实不走样,落实无变通,铲除了不良风气滋生蔓延的土壤。

履职尽责,全力打造反腐铁军

打铁还需自身硬。大荔县纪委按照中省市纪委要求,坚定不移推进“三转”,不断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全面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大荔县纪委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六条严格、十八个不准”。切实落实“三转”要求,2014年3月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三转”业务培训;全年分4批次选派机关干部参加中纪委组织的案件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作者系大荔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编辑:弓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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