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全面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本刊特开设“学《摘编》谈体会”专栏,刊发有关领导同志撰写的体会文章,以便大家相互交流学习,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自己通过反复研读了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论述,对总书记“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等观点体会颇深。作为纪检机关,必须抓住纪律审查这一关键,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着力构建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态。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领会其理论精髓和深刻内涵,应在工作实践中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执纪监督,把纪律审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当前最重要的任务,予以落实。
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总书记指出:有的群众说“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每天扑面。近年来,有的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一些村组干部监督缺失,小官贪腐等问题突出,冲淡了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受益感。从宝鸡纪检监察机关去年立案查处的704件违纪违法案件看,其中有70%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今年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涉农案件线索236件,立案104件、结案106件,处分109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畅通群众诉求、加强线索管理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基础和前提。近几年宝鸡研究制定了《建立案件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工作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实行案件线索集中排查、上提一级、规范处置,畅通群众诉求,确保件件有落实。先后严肃查处了陇县西沟村书记、主任贪污搬迁款、高楼村书记挥霍村集体资金,陈仓区新街镇关村书记违法违纪等案件,查处了市医保、合疗系统的腐败系列案件,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作为纪检机关要摒弃“民不告,官不究”的观念,落实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等制度,拓宽案源线索,从严从快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障群众的根本权益。
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重要手段。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在学习《论述摘编》体会中强调,严惩腐败要以实际行动破除所谓反腐“影响论”“过头论”“刮风论”等混淆视听的错误观点,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单”取信于民。为此,必须把查处大案要案作为强化震慑的重要手段。十八大以来,我们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到去年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1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69人。市纪委先后严肃查处了陇县原县委书记杨宝玉受贿案、市土地局郭世军受贿、市扶贫开发办原副主任何宝才受贿等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有力震慑。今年1-3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初核286件,立案117件,结案119件,处分120人,初核数、立案数、结案数、处分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66.7%、134%、112.5%、106.9%。我们将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啄木鸟精神严格纪律审查,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切实增强反腐败高压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纪律“破窗”势头。
把强化领导、不断创新作为有力保证。习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实际情况看,影响反腐败成效的主要原因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合力,有些案件难以坚决查办,案件责任追究不够。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领导、推进创新。要认真落实中办发〔2015〕10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等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使办案合力最大化、办案质量最优化,努力形成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同时,我们加强对全市纪检机关的领导,推行查办、通报、约谈、考评、追究“五位一体”的办案考评制度。安排县区纪委、部门纪检组每两月汇报一次线索处置情况。4月初对一季度办信办案滞后的4个县区纪委、10个部门纪检组进行约谈。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安排由各位常委带队,对县区和部门一季度办案情况进行督查调研,重在查找问题,促进基层办案。岐山县纪委推行“联组督查法”,将现有的31个派驻机构整合为8个督查联组,去年发现问题118个、案源线索50个,立案30件,党政纪处分17人。市纪委在全市推广了这一做法。3月初,金台区纪委创新出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名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被全国各大报刊媒体刊发。
把审查纪律作为政治任务。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中纪委通报的办案安全事故,教训十分深刻。纪检机关必须把审查纪律作为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案件审查工作,坚持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有权不可任性”,决不能乱作为,擅权滥用。我市出台《转变办案方式、确保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驻点办案工作指南》等文件,转变办案方式,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办案风险。市纪委建立了严格的办案安全检查制度,案协室对自办案件的安全每周进行两次检查,对县区办案安全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规。今年,市县全力加快办案谈话室标准化建设,陈仓区、扶风县等县区标准化谈话室已建成投用。
把以案示警作为治本之策。查办案件,“治标”是手段,“治本”才是目的。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党员干部发生变质,本质上是灵魂上产生了病变,价值观上发生了扭曲。事实证明,思想上放松了拒腐防变这跟弦,言行上就会弊端丛生。要开展典型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发挥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让党员干部养成“雷池”不能越的自觉,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其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我们从近年来查结的600多个案件中精心筛选典型案例,编印《百案简介》,很好地发挥了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去年组织80多名市级部门关键岗位的科长,到法院旁听市财政局原经建科科长受贿案的庭审,并就近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以案说法、以案说纪,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查处陇县原县委书记杨宝玉受贿案后,杨宝玉本人写出5000余字的忏悔书。市委书记上官吉庆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进行宣读,警示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意味着我们的工作只有进行时。习总书记的系列论述博大精深,需要我们深入地学习领会。我们决心,认真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继续努力学习《摘编》,落实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纪委的部署,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宝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编辑:弓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