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就巡视的基本原则、领导体制、机构设置、具体内容、工作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基层党委、党委“一把手”、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格局中找准职责定位、把牢工作方向,不断提升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不失为一把必须用好的“尚方宝剑”。
用好《条例》这把“尚方宝剑”,有利于党委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具体。90多年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越需要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着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正经受着前所未有的时代考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正面临着极其严峻的压力和挑战。巡视《条例》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强调“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并将“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写入总则,再次明确了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为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等问题开出了一剂“良药”。各级党委要以《条例》为基准,紧紧围绕选人用人、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重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完善体制机制,牵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真正把“尚方宝剑”扶正祛邪的功能发挥到最大化。
用好《条例》这把“尚方宝剑”,有利于党委“一把手”把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一个地方、机关、单位风气如何,关键要看“一把手”如何引、如何带、如何抓。从现实情况看,一些党委“一把手”政绩观出现偏差,没有“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不会引、不想带、不敢抓的问题比较突出。巡视《条例》规定,党委“一把手”是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这一要求指向明确、振聋发聩,既给基层党委“一把手”敲警钟、拧螺丝、上发条,使我们更加清醒认识到自己的最大职责和最大本分是什么;又是给“一把手”提出了硬性要求,使我们更加理直气壮地抓班子、带队伍、建风气。党建工作抓实了就是生产力、就是凝聚力、就是战斗力;党建工作抓不好,党心就散了,人心就伤了,执政根基没有了,再大的成就又有何用?基层党委“一把手”一定要深思悟透《条例》赋予的重大职责使命,进一步增强从严治吏的底气,扛起主责来,硬起腰杆来,勤抓勤管、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用好《条例》这把“尚方宝剑”,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挺起来。党员干部是党的形象和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党章、党纪、党规都有明确要求。巡视《条例》在这些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着眼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进一步明确了不可为、不能为、不敢为的重点,真正在法理上把党的规矩挺起来,“尚方宝剑”所指就是“红线”“雷区”,倘若任何人心存侥幸、我行我素,必将断送前程、走向不归之路。从严治党新常态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按照《条例》要求,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始终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为戒鉴,将“五个必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坚守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操守,坚持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光明磊落的崇高品质,管好小事小节,传承良好家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作者系咸阳市委书记)
编辑:弓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