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涧县按照中省市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把“556677”廉政建设工程作为强化作风建设的重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力求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截至目前,县、乡两级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51件,初核46件,初核了结5件,立案查处41件,结案41件,处分45人。
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切实转变作风。一是严禁挥霍公款,不得随意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走访、相互送礼以及借学习、开会之名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严格执行《招待费限额规定》,确保公务开支“零增长”。二是严禁借机敛财,不得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原则上红白喜事宴请亲朋不超20桌。三是严禁参与赌博,不得在上班时间打游戏、打牌、进娱乐场所和节假日期间聚众赌博或参与聚众赌博,严格管理和监督,坚决制止党员领导干部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工具或其他便利条件。四是严禁违规用车,不得私驾公车、酒后驾车或利用职权超编超标配车以及假借个人购车再固定租车和借坐个人及下属单位车辆等,严格禁止未经审批私购公车的现象,坚决禁止购买进口车。五是严禁暗箱操作,不得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廉政准入、廉洁承诺等制度,确保招投标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工程建设保质保量。
坚决做到“五个不准”,厉行勤俭节约。一是不准奢侈浪费,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和舌尖上的腐败”,提倡“光盘行动”,杜绝集体会餐大吃大喝、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等行为,严格控制茶话会、联欢会、庆功会、研讨会等庆典活动的规模和数量。二是不准超标准接待,严格控制接待陪同人员和工作餐标准,杜绝以公务接待为名搞大吃大喝。三是不准利用调研、检查、开会等公务活动搞大吃大喝,下基层一律在乡镇“廉政灶”就餐,不得喝酒、不上高档菜肴,不赠送和接收地方特产。同时,有条件的部门也要建立“廉政灶”,不得在酒店、饭馆进行公务接待。四是不准利用工作调动、职务变动、出差、出国之机,用公款大搞迎送宴请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五是不准上下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严禁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全力开展“六项建设活动”,创建模范机关。把创建模范机关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批示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全力开展“六项建设活动”,即:加强作风建设,创建“勤政机关”;加强廉政建设,创建“廉洁机关”;加强文化建设,创建“学习机关”;加强道德建设,创建“文明机关”;加强制度建设,创建“法治机关”;加强班子建设,创建“和谐机关”,真正让真抓实干成为干部作风主流,树立起勤政廉政的良好机关形象。
重点抓好“六项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一是紧紧围绕建设“四个清涧”并最终达到幸福清涧这个目标,加强对“增、晋、创、转”主题实践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平安创建、计划生育、巩固创卫成果、四城联创等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按照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清涧实际,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分配、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耕地保护、环境保护、升学考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三是加强对社保基金、医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农资农机具补贴等各种“免补”资金、民生专项资金以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资金和政策真正惠及广大群众。四是加强对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和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执法部门认真履行承诺,加强队伍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五是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五个一”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六是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四大”纪律情况和群众路线教育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切实抓好“七个专项治理”,强化纠风护民。一是大力开展民生政策、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贪污挪用国家补助款的行为。二是大力开展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侵吞截留征地补偿款等问题。三是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清理,坚决查处徇私枉法、以案谋私、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四是扎实开展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强制服务、随意收费、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五是全面开展多重户口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一人多户、“空降户口”、假冒户口等问题。六是继续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骗取贷款、违规挪用、高利放贷、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七是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违规公务用车和“吃空饷”问题等专项治理,巩固工作成效。
注重查办“七个方面的案件”,优化发展环境。一是严厉查办领导干部挥霍公款、奢侈浪费、大吃大喝、借机旅游等案件;二是认真查办私设小金库、随意降低税费比例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私自开支各类押金的严重违纪案件;三是严肃查办有些单位招待费超标、公务开支过大的违纪问题;四是严厉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五是严厉查处被媒体曝光的有关问题;六是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扶贫救灾资金、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案件;七是严肃查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案件,净化优化发展环境。(作者系清涧县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