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省各级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和这次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三转”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一要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格规范各类检查、培训、评比和表彰活动。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和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促进政风持续好转。
二要强化政府机关履职监督。加强对我省政府机关贯彻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维护政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着力整治公务人员庸懒散浮等问题,提高行政效率。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三要坚决惩治腐败。一方面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另一方面,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借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之机谋取私利、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领导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治法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
四要推动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提高制度硬约束。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检查监督政府各部门深化政务公开,真正做到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