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制定了机关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该制度规定,谈心谈话的对象包括委厅机关、巡视机构、派驻机构所属全体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的内容和重点是,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掌握他们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听取干部职工对委厅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传达组织决定,反馈群众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要求希望;征求意见,交流沟通,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组织上认为需要谈话的其它事项。
该制度还规定,在遇有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即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良反映时;干部职工之间、厅室内部及厅室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时;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干部职工调动、转任、提任、轮岗、退休、奖励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时;干部职工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时;在布置重大工作任务时;干部职工主动要求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