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好头是解决“四风”问题的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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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反对“四风”,弘扬新风,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领导干部在反对“四风”实践中,要解决好四个问题

在反对“四风”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以下问题:

1、只挂帅不出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领导干部把自己摆不进去,放不下官架子、去不掉官习气,只当指挥员、不当战斗员,只注重组织、不注重参与,部署多、落实少,高高在上、不接地气,不能扑下身子、亲力亲为,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

2、只换汤不换药。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领导干部“走神”、“散光”现象严重,不触及具体问题,不联系本地区实际,不聚焦“四风”问题,寻不到对策,找不着良药,就地画圈圈,原地打转转;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

3、只打雷不下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领导干部安排部署表态坚决,推动活动溜之大吉,起步快速果断,推动迟缓乏力,听取意见浮光掠影,触及问题退避三舍,解决“四风”不能立说立改、刀下见菜,弘扬新风不能立竿见影、电闪雷鸣。

4、只教育不实践。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些领导干部依然心浮气躁,不能准确把握中央的部署和决心,不能按照“多一点辣味”的要求推动活动,不能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解决“四风”问题。重视“照镜子”、忽视“正衣冠”,重视“洗洗澡”、轻视“治治病”。只触及皮毛,不深挖“暗疮”。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监督、评价和期盼。

解决“四风”问题的最佳办法就是领导干部带好头,争当表率、作出示范,身体力行地融入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严格的标准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既做好活动的组织者,又当好活动的实践者。

领导干部带好头,组织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坚持“开对药方配对药”的原则,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直面矛盾,有的放矢,解决好“四风”问题。

1、采取六种措施,解决“四风”问题。一是调查研究要“听怨气”。要以“查四风、当五员”主题活动为切入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批评。二是联系群众要“结穷亲”。扎实开展“一对一”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切实将自己置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困难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三是反对“四风”要“服猛药”。要以“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勇气反对“四风”,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通过自我警醒、修正错误,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组织调离、严肃处理等措施坚决加以解决。四是自身建设要“拔暗疮”。党员领导干部要自己查找身上潜在性的、没有暴露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领导班子要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违反工作纪律以及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予以清除,绝不养痈遗患。五是监督检查要“唱黑脸”。监督检查要敢于瞪眼、敢于红脸,要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好好先生、掰不开熟人面子、扯不开关系圈子等不良倾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监督,不徇私情。六是查办案件要“当包公”。查办案件要刚正不阿、无私无畏,秉公执纪、铁面无私,对腐败分子“零容忍”。

2、建立六项制度,解决“四风”问题。一是建立减少领导干部身边服务工作人员制度,取消领导秘书、通讯员和专职服务人员。二是建立领导干部亲自接访制度,采取县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轮班接访上访群众的办法,倾听群众怒气和怨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是建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在监督检查中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了问题隐瞒不报是渎职的意识。四是建立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以案谋私、办案不公、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等现象,严格执行倒查追责制度。五是建立信访回访制度,倾听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实现监督的再监督,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执纪监督工作的满意度。六是建立工勤人员轮岗制度,实行车辆统一管理、统一调遣、统一使用,取消领导干部专门用车和专职司机。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实现“五个进一步”的目标,即: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执纪监督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办案能力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真正打造一支雷厉风行、蹄疾步稳、敢抓善管、能征善战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系延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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