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推进,凤翔县结合本县实际,按照一查二纠三测四评五考“五步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确保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一是“查曲”。提前查审所督导单位动员会领导讲话、《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核查资料,查看自选动作是否具有特色,是否能起到实效,并对领导讲话、“三个方案”和自选动作必须逐一提出修改指导意见,以书面形式予以反馈。同时,查看所督导单位各阶段任务进展情况及规定动作是否到位。
二是“纠曲”。对所督导单位查找到的突出问题和整改目标,进行深入探纠,查看是否符合实际,是否体现民意,是否存在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等现象。
三是“测曲”。通过发放测评表建立连接桥,考量群众“满意度”。结合全县“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重点评议工作,由县委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群众满意度测评表,由督导组负责在各单位设立投寄点,在每次群众办完业务后当场发放,由群众自行填写并投递,督导组定期统一汇总并会同所督导单位分析测评结果,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四是“评曲”。结合全县“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开展,由县委督导组牵头,会同县纪委等部门,从本辖区(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别是有直接联系的基层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中,随机抽选人员组成评议团,结合各阶段工作总结大会,对本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评议。
五是“考曲”。将教育实践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各督导组负责,于每阶段末对各单位本阶段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考核和反馈,提出考核评估报告,明确本阶段存在问题和整改方向,并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备案,统一纳入年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