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全程代理”服务推动简政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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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全程代理”, 把分散在诸多部门的各类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对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由中心代办窗口全程代办。实行“一窗受理、内部运作、电子处理、电子监察、限时办结、统一送达”,有效推动简政放权,对症下药祛除“推诿拖拉、吃拿卡要、生冷硬蹭”等机关病。

“四个有”机制确保“全程代理”模式高效运行。一是组织领导有保障。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镇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二是审管分离有突破。简政放权,整合部门审批服务职能,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对外受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成立审批办公室(挂靠行政股),各股室审批服务事项交由审批办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代办窗口,授权办理单位审批服务事项。形成审批在窗口、管理在部门的审管分离工作格局,实现政务服务中心之外无审批。三是技术运用有创新。研发紫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电子监察网络管理系统,主要设置审批和电子监察两大模块。审批模块由窗口人员按照设定程序受理、办理群众申请事项,受电子监察模块监督管理。实现电子化抽号、签收、叫号、受理、审核审批办理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审批、全程电子监督、电子管理。同时,在政务中心大厅设置阳光政务综合服务机、查询机、抽号机,开通365紫阳县阳光政务网站和手机微信公众平台,让群众办事实行全网络和电子化操作。四是效能监察有效果。政务中心电子监察平台集实时监控、跟踪督办、预警纠错、投诉处理、分析统计、信息服务于一体,与导办系统、审批系统相融合,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溯。电子监察平台直通县委县政府领导、监察局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室,可随时掌握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及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动态,让所有审批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让所有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个一”确保“全程代理”模式群众事情快速办理。一是一个窗口受理。结合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巩固拓展县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优化设置服务窗口,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办结申请人审批服务事项。37个部门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时设置消防、国税、地税、公安、交警、助学贷款6个政务服务分中心,21个镇便民服务中心,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联网服务,审批服务事项达221项。二是一次性告知。群众申请的事项由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初审,合格的予以受理,受理后,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本人到场以外,申请人无需到审批服务部门办理相关事宜。不合格的将印制的一次性告知书(含办理事项涉及的办件类型、事项属性、办理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依据、收费依据等7项内容以及审批办理流程等)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三是一个人代理。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通过审核受理后,由受理窗口代办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前期电子化处理,通过行政审批电子办件系统进行网上传输,交由相关部门限时办结,办结后的审批手续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发放给申请办理的群众。同时,紫阳县充分发挥“联户帮建”和“包组联户”工作优势,村民、居民想办事可足不出户,直接拨打包联县、镇、村干部电话即可上门代办。四是一站式服务。群众办事在前台引导员引导下进行办事咨询、抽号选择服务窗口、向代办员提交资料,受理后,群众即刻收到手机办理事项受理短信,即办件立等可取,联办件和上报件可通过大厅LED显示屏显示、查询机输入抽号票上的流水号查询、手机扫描抽号票上的二维码查询、进入365紫阳阳光政务网站查询和拨打4411365等方式查询申请事项办理进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一站式的优质高效服务。

“四个变”彰显“全程代理”模式显著成效。一是变群众跑为干部跑。除法律法规规定群众本人必须到场外,群众无需到审批服务部门办理相关事宜,由政务服务中心确定专人代替办事人,负责全程、免费代办相关审批手续,不需群众自己跑,只要材料齐全交到代办窗口,就等着拿结果。二是变多头找为一次办。便民服务“全程代理”模式建立起方便群众办事的“绿色通道”,防止和克服了群众因办事程序不明,办事人员不在而造成的误时、误工,甚至误事现象。企业和群众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只需进一个门、见一个人就行了,解决了多门跑、多次跑、多人跑的问题。三是变等拖推为快速办。电子监察系统全过程自动监督,同步跟踪监控审批过程,监督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有效避免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四是变随意办为规范办。便民服务“全程代理”,一切按程序办事,按政策办事,阳光操作,群众享有高度的知情权。彻底解决了群众到政府机关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堵塞了机关工作人员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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