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乡建设过程中利益格局发生较大调整,社会各类矛盾突显,加之民主化进程的加快,群众权利意识的增强,信访举报问题呈现上升势头,有必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基层信访举报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当前纪检信访举报的趋势特点
1、反映基层特别是农村经济往来问题仍然突出。针对农村基层的信访举报主要涉及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集体账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详细、不真实,村组干部非法侵占集体财务;村组干部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处事不妥,办事不公;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缺乏民主;另外还有村级党组织发展吸收党员不合规定,以及“两委”选举中拉票、贿选等问题。2012年2013年反映村组干部的信访件占我们接到的信访举报总量的58%。
2、重复、越级信访举报件比重仍较大。一些信访举报件一件多投,同时向区、市、省纪检监察部门甚至中央纪委监察部投送,有些在受理部门没有完全查清之前,反复投递,造成一定数量的重复、越级访。据统计,我区2012年、2013年受理的信访举报重复件分别占当年受理件的43%和49%;接到省市转办的越级件2013年比2012年增长43%。
信访举报产生的主要原因
1、干部自身素质不高,民主、服务意识不强。一是个别部门的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官僚作风、享乐主义严重,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超标配车、违规截留专项资金等行为,引发群众信访举报。二是个别直接和一线群众接触的具体办事人员,自身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有的干部行为失检;个别执法部门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等,引发群众对干部个人或者部门的不满,导致信访举报。三是少数基层农村干部,素质相对较低、法制观念、民主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个别人甚至以权谋私,从而引发群众信访。四是一些干部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完善,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做得不到位,一些涉及经费、利益等工作完成之后,没有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说明相关情况,或说明不够详细具体,引起误会,被人举报。
2、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到位。一是对机关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的科所长或者一般干部的行为缺乏有效约束,虽然国家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制度,但在实际制约违规行为中操作性不强。同为单位“一把手”或者科(所)长,因所处的单位、岗位的权力大小不同,相应的管理制度跟不上,监督缺位,导致机关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自由裁量空间过大,造成个别领导干部在权力支配上的“思想松懈”,引发不良影响或者矛盾。二是农村管理制度,监督、落实不到位。就村级事务而言。首先村账街管,重形式、轻内容。街道对村级财务收支实行监督管理,但真实性很难把关,特别是村与村民小组相对独立核算,使村民小组的财物管理存在很大盲区。即便是村账中,对非生产性开支很难控制。如因村级事务发生的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等的真实性监管困难;其次,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工程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庄基地的划分以及群众关心的低保户对象的确定、扶贫救济资金的发放等敏感事项,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不严格、不规范,公开内容不详细、透明度不高,给干部留下以权谋私的空间,造成群众众多的疑问。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群众信访。
3、基层信访举报处置不到位,引发越级、重复访发生。一是初信初访的处理重视不够。基层个别街道或者部门纪检人员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初查不到位,调查未见底,查实的部分,处理又不及时或者不彻底,甚至因处理难一拖再拖,久拖未决,信访举报人对其失去信任。二是纪检人员对政策法规、党纪条规的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掌握政策有偏差,做出的解释不能令群众信服;对群众答复的处理意见,执行不到位,承诺不兑现。
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1、建立长效机制,增强事务公开,加大检查监督。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如土管、计生、社保、民生、农业、合作医疗等事关民生方面的事项,要将办事职责、依据、条件、程序、办结时限以及办事结果、服务纪律等内容全面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在已建立的村级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和细化村级规章制度,使村务公开更加规范有章可循;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村政务、财务、重大事项决议及村干部个人行为等方面的监督,防止村干部在村务公开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三是纪检监察部
门加大对机关工作作风、执法部门、教育、医疗卫生、人事、土地等关系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纠正各类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违法乱纪行为形成震慑。个别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坏,直接影响政府在群众心里的形象,影响党群关系,给社会稳定造成隐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严重经济问题、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等,发现一起,要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大自办信访案件力度,认真筛选案件线索,及时把问题查清,处理到位,不留隐患,通过查处问责或者移送司法,对违法乱纪的行为形成震慑。
3、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化解越级、重访等疑难问题。一是加大初信初访问题的办理力度,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针对初信初访问题,纪检部门要尽力做到受理快、查处快、反馈快。二是针对已经发生的重访、缠访、闹访等复杂信访问题,要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反映的信访问题,召开信访通报会、听证会等,通过公开的形式使事件的真相呈现在群众面前,用客观事实化解群众疑虑;对某些查实确实违法乱纪的举报案件,将处理结果通报反馈给群众,实现案结事了。
(作者系西安市灞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