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委、市纪委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积极践行者。
健全机制“明责”。市委制定了《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围绕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全面夯实了市级四大班子、法检两院及各县区、各部门的责任。召开了全市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郭青要求各级党委“一把手”认真履职,着力抓好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源头治腐、查办案件、廉洁自律五项工作。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分解为6大类53项,明确了8位市级包抓领导,将责任落实到16个牵头部门和37个参与部门,与党委“一把手”签订责任书,并将其作为纪委监督和年度考核的重点。
约谈督促“尽责”。为促使党委牢牢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市委主要领导先后对城建、规划、国土、财政等20个重点部门“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对10县区委书记进行了一对一约谈,提出了抓班子、带队伍、守纪律的具体要求。市委其他常委和副市长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了谈心谈话,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市纪委主要领导也先后对各县区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进行约谈,督促他们履行执纪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