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强烈担当意识种好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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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党委是治党管党的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把主体责任挂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种好“责任田”,自觉做到政治上更坚定、理论上更清醒、方向上更明确、行动上更自觉,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形势缺乏应有认识,认为当前抓反腐败过了头,弄的人心惶惶,影响了发展;一些领导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纪委的事,由纪委全面负责,等等。这些都是极其错误的认识。坚定不移反腐败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两个一百年的“中国梦”目标能否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以党委的主体责任为前提,以纪委的监督责任为保障,“两个责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在理论上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各级党委要深入学习,转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每名领导干部都应当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自己必须完成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在“抓常”、“抓长”、“抓细”上下功夫,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解决职责界限问题,做到守土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厘清职责界限。首先要明确“三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从横向来看,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从纵向来看,就是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负责,一级抓一级。二要坚持“四个一起”。党委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三要抓好“三个环节”。要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管线、牵头部门抓块、职能部门包项、纪委组织协调”的思路,搞好责任分解,逐级逐层传导压力和责任;由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定期实施责任检查,形成上下贯通、有机互动的责任运行体系;运用“签字背书”“一案双查”等有效手段,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四要落实好“五个一”要求。党委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不当甩手掌柜,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具体抓、严格抓,既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又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好“五个一”要求,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至少讲一次廉政教育课;听一次所管部门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纠正措施。五要加强制度机制保障。在抓好廉情研判报告制度的同时,建立党风廉政巡查制度,不断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

解决工作落实问题,做到守土尽责。要充分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五个方面重要内容,不断增强抓任务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工作作风实一点、要求高一点、措施硬一点、动作快一点,将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首先要坚持领导带头,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带头落实,通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自上而下、层层过关,刹“四风”、改作风、促党风政风、转民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作风建设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往往会抓一抓好转、停一停反弹,所以各级一定要做到抓作风的力度丝毫不减,标准丝毫不减,一步一个脚印,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彻底扫除“四风”问题,扎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其次要廉勤兼优,选好用好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20字标准,把“三严三实”作风要求作为重要的选人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崇尚实干、注重基层的导向,选好用好干部。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汇集民意、提高民主质量。要认真落实群众在干部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有效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增强班长意识,带头发扬民主,主动倾听各方面意见,带头执行各项程序,不搞“一言堂”,确保真正把那些敢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第三要“民”字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们一定要心系群众,把“群众利益无小事”落实到点点滴滴中,落实到一言一行上。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想问题、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改善、公益事业、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农民减负、基层干部作风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最大化维护群众利益。第四要强化监督,不断深化源头治腐。“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是目前监督领域存在的最大困难。一直以来,我们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一把手”监管形同虚设,致使其习惯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大事小情“一把抓”,决策拍板“一言堂”,财政花钱“一支笔”,选人用人“一句话”,这是一个权力异化的过程,更是我们面临的监督困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以强有力的制度建设来解决这个问题。要把各种监督手段联合起来,形成强大监督合力,使制度的末梢和监督的范围渗透到权力运行的角角落落。要切实加强制度创新,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加大违反制度成本,做到制度面前无特权,确保制度刚性运行。第五要围绕“三转”,做纪委的坚强后盾。对于落实“三转”任务,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各级党委的态度必须是坚定不移的,旗帜鲜明的,关键是抓好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新要求,全力以赴支持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调整充实纪检监察办案力量,精简纪检组织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数量,确保其能聚焦主业。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要及时协调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面临的阻力,当好后盾。要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关心他们成长,解决其后顾之忧。 (作者系宝鸡市陈仓区委书记) 编辑:弓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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