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着力突破四难
打印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央纪委部署,在“规定动作”上积极跟进,“自选动作”上主动创新,激活内生动力,强化执纪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从市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情况看,仍存在一些瓶颈制约需要突破。

商洛实践:

“四位一体”同步转变,磨尖擦亮反腐利剑

商洛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三转”上,突出职责定位、战略战术、组织架构、自我监督“四位一体”一起转,使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有力地攥紧拳头,扛起监督责任,反腐败取得显著成绩。

抓住落实“两个责任”的“牛鼻子”,实现纪委职责回归本位。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主动担负在领导协调、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执纪监督保障、示范表率等六个方面的具体责任,并对履行主体责任部署了一系列“规定动作”,将纪委从量大面宽的保障、服务、参与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履行监督责任。市纪委出台了《关于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的意见》,厘清了组织协调、执纪监督、惩戒问责、队伍管理四方面主要责任,并建立起17项制度,保障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增设纪检监察三室和四室,把市纪委参与、牵头的100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为8个。各县区纪委普遍增加1-2个纪检监察室,只保留10个左右的议事协调机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办案机构数量翻了一番。同时要求各级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置身事外专司监督。在镇办一级,推行派出监察室制度,已有3个县区实现了全覆盖,提升了基层履职能力。

突出监督执纪,强化惩戒问责,实现战略战术的调整转变。在查办案件上,以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围绕“一为主双报告”出台了程序化、制度化规定,定期研判线索,坚持快查快结,实现了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的不断突破。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93件,增长122.09%;结案465件,增长107.59%;处分594人,增长109.89%。其中,查处正县级“一把手”案件5件,移送司法案件33件。

紧盯“四风”问题,强化作风建设,实现党风政风监督的持续深化。按照“抓点治线、点面结合”的思路,紧紧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等时间节点,与县区纪委和派驻机构上下联动,持续开展明查暗访。累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10起,给予党政纪处理39人。针对“三难”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首次就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了48名干部,起到强烈的震慑效应。

打造“五强”队伍,严厉整饬干部,实现自我监督的重新加码。坚持正人先正己,开展建“五强”队伍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党性强、纪律强、能力强、作风强、业绩强要求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利用“廉政课堂”、“封闭学习”、“析案学法”、拓展训练、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形式,深化教育效果。认真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强化纪律约束,坚决防止“灯下黑”。去年以来,对发生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的2名干部进行了调离,对1名严重违纪的监察室主任进行了坚决查处,通报全市和相关媒体。

基层困惑:深化“三转”有“四难”

根据调研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镇纪委、两直派驻机构在“三转”中面临四大“困境”。

一是利益牵扯,主观意愿“不想转”。“三转”以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或多或少都掌管一些“实权”,有的纪委书记联系或直接分管城建、招商、项目建设等经济工作,纪检组长分管部门人事、财务、招考、招投标等含金量较高的工作。参与这些工作,一方面可以锻炼提高,体现政绩,赢得社会认可,为日后升迁奠定基础;一方面在考核奖励、工资待遇和后勤保障方面,有一定的利益空间。

二是党政制约,封闭运行“转不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相辅相成、相互推动。虽然省市已经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但是尚无操作细则和实施办法,“两个责任”具体内容仍未清晰界定,转职能受到党政制约,甚至只是内部封闭运行,纪委长期以来承担的工作难以放手。比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在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但日常办公由谁承担?一些领域和具体项目工作一旦放手,是否会成为监督的“真空地带”。

三是方式固化,进退两难“不会转”。按照要求,新成立的纪检监察室,承担着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但实际运转中都把精力集中在办案上,一些纪检监察机关的行政监察成了“说起来有、干起来无”的工作。党风政风、执法效能、信访举报等工作与案件检查工作如何联动,缺乏具体可操作的制度规范,“案前工作”开展不够不力,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较为狭窄,导致有的案件室办案数量较少甚至无案可查。同时,部分领域权力运行具有较高的封闭性、严密性,难以有效实施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偏软且带有形式化趋向,启动问责困难重重。

四是基础薄弱,本领欠缺“转不好”。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财务、审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知识技能欠缺,普遍存在“上岗时没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加之,受人事管理权限制约,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出口”不畅,一些德才兼备的干部不能很快进入,不适应岗位的干部不能及时调离,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老龄化严重,专业化程度不高,对大要案件突破能力需要提高。同时,各地人事编制都相当紧张,基层镇办纪委人员配备不足,相当一部分镇办只有纪委书记一个“光杆司令”,无法从事基本的案件查办和检查监督等工作。

对策建议: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向监督执纪问责上聚焦聚力

根据“三转”推进情况,针对以上存在问题,要从体制机制、策略方法、责任追究、自身建设上狠下功夫,重点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要围绕主体责任的落实,在固定节点布局一系列“规定动作”,让主体责任变成实际措施,形成“春种夏长秋收冬藏”的“耕作机制”。党委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在纪委协助下抓好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将日常工作分解给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做到责权清晰、合理分工。要着力做好纪委牵头事项退出后的承接工作,由党委政府指定主责部门予以对接,不留真空地带,确保工作不断档。继续按照中省要求优化整合内设机构,将更多的人力和精力向监督执纪问责集中。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工作进行统一要求,原则上不分管与纪检业务无关的工作。加快推行镇办派出监察室制度,做到“全覆盖”,监督检查无盲区,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二是以惩治和监督为主线转变方式。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开门抓监督,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新手段接受举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市县纪委对问题线索处置五类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集中研判线索人员范围,科学及时处置线索。对“一为主双报告”的时限和内容进一步制度化,把“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落到实处。要突出问题导向,盯紧项目、民生、人事领域,盯紧人权、事权、财权集中岗位,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实行项目化管理,采取电子取证、发票倒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督促主责部门履职尽责,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将约谈、函询、廉政鉴定等制度常态化,抓早抓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扎扎实实、深耕细作监督这块“责任田”。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倒逼机制。加快完善“一案三查”制度,建立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结果运用的完整链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首先追究党委书记的责任。加快探索纪委约谈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制度,实行派驻机构定期向纪委报告工作、向全委会述职和接受纪委委员现场质询制度。报告工作要实行“线索处置+查办案件+个性内容”的制式文本,对报告、述职内容列出清单,确保派驻机构能精准履职、持续发力。

四是高标准严要求提升监督与自我监督能力。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进一步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强化敢于监督的担当,建立易于监督的机制,提高善于监督的能力。要加快出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规划,探索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改革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晋升机制,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依托科技手段实施监督的能力。(作者系中共商洛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编辑:弓济元


上一条:遵守党的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下一条:推进“三转”要坚持改革创新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