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五力齐发”
打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理论创新和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为各级党委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基本遵循。潼关县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总开关”和“牛鼻子”,结合实际从五个方面着手,以改革创新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落实主体责任,政治立场要硬起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政治鲜明、立场坚定,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一是树立“第一责任”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签订主体责任书,自觉担负起组织领导的责任、宣传教育的责任、监督检查的责任、率先垂范的责任。二是树立“统筹协调”意识。县委常委会要定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坚持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手上、统筹有方、协调到位。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即转职能、抓主业,转方式、提效能,转作风、强保障,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三是树立“公正用人”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把乡镇、县级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反腐倡廉职责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

落实主体责任,勤廉品牌要创起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打好“预防针”,筑牢“警戒线”,重点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结合起来,建立相辅相成、切实可行、长期有效的教育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二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结合起来,实行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让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三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廉政文化品牌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打造大型廉政教育平台杨震廉政教育基地,实现传统文化与廉政文化的有机结合。从2011年9月26日杨震公祠廉政教育基地开园至今,先后有上万名党员干部接受了廉政教育,2012年10月被省纪委命名为“陕西省廉政教育示范基地”。

落实主体责任,权力清单要晒起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扎密扎紧制度的笼子,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关键做到“三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明确权力的幅度和依据,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载体和时间,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围绕干部任用、项目资金安全运行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当前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公务车辆管理、奢侈浪费等问题以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有章必行。三是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针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等加强党内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同时,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引导机制、纠错机制、反馈机制,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提高通过舆论监督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密切党群关系的意识和能力。

落实主体责任,反腐利剑要亮起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始终做到“三严”。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破窗效应”,确保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二要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刹与民争利、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歪风邪气,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新风正气。三是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重处。始终高悬反腐利剑,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有侥幸的空间、有逃脱的机会、有漏网的可能,惩腐于高压态势当中。

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作用要树起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履行“一岗双责”,更要发挥模范标杆作用,努力做到“五个带头”。一是带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二是带头遵规守纪。坚决摒弃特权思想,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践行“三严三实”,从严解决“四风”问题。三是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发挥党委班子在政治上的把关作用、决策中的主导作用、用人上的关键作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做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四是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始终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是带头主动接受监督。坚持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看作一面镜子,既有敢于接受监督的勇气,更有乐于接受监督的良好心态,还有善于接受监督并不断改进的态度,真正做到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 (作者系潼关县委书记)编辑:弓济元


上一条:牢记职责使命 坚守责任担当 在守土有责中全力落实好监督责任
下一条:学思践悟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