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豆腐情结”不可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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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臭豆腐情结”,就是指一些人一边痛恨着腐败,另一边却漠视腐败、认同腐败、渴求腐败甚至进行着腐败。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开展,一些贪官的伪装和表演越来越诡秘,作秀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即是在反腐败过程中隐藏的各种“臭豆腐情结”。

依笔者之见,“臭豆腐情结”按其对腐败现象的认同程度划分,主要有三种:不管不问型,事不关己,认为反腐倡廉是别人的事,只要自己不吃“臭豆腐”就行了;笑贫不笑贪型,不以腐败为耻,反以腐败为荣,认为“有本事”才能腐败,“没本事”才会喊着要反腐倡廉,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缴械投降型,完全臣服于腐败,甘愿做腐败奴隶,认为腐败是融洽关系的“润滑剂”,大搞权钱、权色、权权交易。

人,一旦有了“臭豆腐情结”,将反腐败视为“臭豆腐”,其带来的危害将十分严重。比如,一些党员干部一边严词抨击不廉洁现象,一边又在人情论、从众论的影响下,自觉不自觉地接受违反规定的宴请、礼品、有价证券、高档休闲娱乐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讲,“臭豆腐情结”就如同是腐败的种子,具有很强的传播性。在这种“臭豆腐情结”的助推下,一些不廉洁行为悄然渗透到少数党员干部群众的工作和生活中,并在不经意间逐渐成为一种可怕的生活方式。

毋庸置疑,现实生活中确有许多事应问,也有许多人该责。比如贪赃枉法、挥霍公款、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行贿受贿、腐化堕落、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问题是我们在痛责之后,该做些什么?怎么做?这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想得透理得清的。有人看到自己肩上的重担,励精图治、身体力行,为反腐倡廉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有的则仅仅停留在斥责、埋怨、感叹的表层,每日以“责”为快,俨然以“评委”、“裁判”居之,忘却了自己也是主人。这也责,那也怨,左看不顺眼,右看不习惯,信奉“臭豆腐情结”,明责其臭,暗嚼其香,悟其道,行更甚。

试问,如何才能有效遏制“臭豆腐情结”应运而生呢?笔者认为,其一,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把对领导干部的说与做结合起来。有的领导干部是说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是说教别人的“强者”,约束自己的“弱者”。其二,要把对领导干部的“德”与“能”考核结合起来。强调既要有“德”,还要有“能”,只有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干部。其三,要加大下级对领导的评议和监督力度。领导干得怎么样,干部职工和群众说了算。唯有如此,那些当面说一套背后说一套,人前说一套人后说一套的腐败分子才没有藏身之地,使得腐败分子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从而让“吃者”尝不到“臭豆腐”之“香”,“看者”也闻不到“臭豆腐”之“香”,将各种“臭豆腐情结”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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