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纪委下发《关于加强公务用车治理 切实改进领导作风的通知》,对在公车配备和使用上顶风违纪或纠正不力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将在全市予以通报。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含各开发区管委会)原则上不配备、购置越野车。确实因地理环境和工作性质特殊,经批准,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但领导干部不得将配备的越野车作为自己的固定用车。领导干部不得使用进口轿车和豪华品牌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