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紫阳县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招投标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腐,让权力退出,靠制度运行,招投标活动不断规范化、科学化。近五年未发生过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实现招投标“零举报、零投诉”。最近三年,紫阳县的245个政府投资项目共节省财政资金1.954亿元,节约率达18.9%。
创新决策、操作、监管三分离运行机制
决策统一化。成立由县长亲自担任组长的招投标领导小组,成立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心。制定出台《紫阳县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评标管理办法》,规定工程项目建设、采购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且合同估算价达到规定的,也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实行招投标统一立项、统一决策。
操作规范化。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全程负责,所有招投标流程都在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投标人、招标人只进一道门,办毕一件事。成立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在监督机关现场监督下进行评标。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做好行政审批,严把每一道关口,并接受监督机构监督。
监管立体化。制定出台《紫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招投标领导小组以及发改、监察、财政、住建、规划、审计等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检查院的监督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
创新“四价招标”竞价运行机制
最高限价给招投标“封顶”。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等有关技术经济资料,以及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最高工程造价,由招投标中心核定,再经招投标领导小组复审后,向所有投标人公布,要求投标人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的全面公开,让招投标成了无标的竞标,有效避免了串标行为,杜绝了腐败源头。
清单计价确保报价合理。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报价中如果出现三分之一清单不合理即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由于投标人必须对自己的报价承担相应的风险与责任,竞标方就不得不在工程清单质量上追求最好,工程清单价格上追求最低,充分发挥投标人自身特长和优势。
精英报价降低成本。在招标大会上,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评价,符合条件者作为中标人选入围第二轮进行现场精英报价,要求精英投标报价以第一次报价中的最低价为限价,并现场公布中标结果。精英报价是在清单计价后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再一次报价,以第一次最低报价为上限,以低于最高限价的20%为底线。使无实力、无资质的被筛出,再次挤掉投标水分,降低投资成本。如紫阳广场建设项目招标时,招标中心编制的最高限价为700多万元,第一次报价时,三个主要竞标人分别报价680万元、660万元、640万元,进行精英报价后,最终中标价降到560万元,低于最高限价14%。
合理低价中标给招投标“保底”。投标人两次报价均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20%。选择投标人报价最低但又不低于成本价的报价,力求中标价更加合理。在评标环节中,增加询价环节,通过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评审分析,对报价进行全面的经济评价,以确保中标价是合理低价。这样就把企图先压低报价中标、再通过偷工减料降低成本的投机者挡在门外,堵住了招标投标市场恶性竞争的漏洞,又能保证项目质量和安全。
开辟防腐新路径
严把招投标前审查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严格项目招标预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由县政府在省、市、县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现场踏勘和招标答疑会,形成答疑纪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所有招标项目必须经由纪委监察局、检察院、招投标中心、人大政协组成的评审团进行最终“四方会审”复审。如紫阳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制定最高限价时,原本预算需回填70多万方土方,在复审时被发现只需2.4万方,避免了1000多万元的损失。
严把开标、评标、定标过程关。规范开标室管理,防止开标前各投标企业相互串通投标,严格做到进场前不知现场投标企业的数量和单位,进场后人员不再外出。规范通讯工具管理,在开标现场放置手机存放橱柜,设立手机屏蔽器,确保进场后投标企业不再与外界联系。规范投标文件管理,对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全部由监督人员加盖专用章,防止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随意更换投标文件。规范开标流程,严格开标会场管理和开标秩序,将开标流程以规定格式固定下来,确保严谨、规范、有序。规范评标监督管理,实行评标与监督管理分开,确保没有串通机会。规范评标结果公开,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强化跟踪检查,严把中标后工程质量关。中标人在书面合同签订前必须报招标人审查备案,看到承建单位出具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后,财政部门才拨付首批款项。县纪委监察局、招投标管理中心不定期对中标建造师履责情况进行抽查,将不良行为记入建造师信用档案,因中标人投标承诺履行不到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投标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由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对工程完工进行验收,对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并签署评估意见,经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审查报县政府批准后,拨付余下款项。
厚积薄发成效彰显
集中各部门专业人才形成强大合力的综合监管平台,实现了招投标管理有效统一。招投标活动更加规范,排除了任何人为因素干扰,各投标方往往在竞标过程中竞的是质量、科技含量和整体实力,让投标方资质大幅度提升。工程进度更顺畅,项目资金到位更快速,从而让工程质量得到保障。制度更科学更规范,既保护了参与招投标管理的广大领导干部,又提升了政府形象。近三年来,紫阳县的245个政府投资项目共节省财政资金1.954亿元。仅今年该县在建设的104项工程项目中,交易额为42530.7万元,节约项目资金8660.06万元,节约率为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