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以“六抓六建”力促“村官”作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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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凤县纪委监察局以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为契机,认真剖析农村干部队伍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以“六抓六建”为抓手,狠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和作风转变。

一是抓廉政教育培训,建立基础防范体系。先后利用县革命烈士陵园教育基地、廉政教育中心、基层远程教育、“农家课堂”等平台,分期、分批、分重点举办各类廉政教育培训班98期,教育培训党员干部6200余人次,向全县村级下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读本》《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提醒卡》3200余册,为全县村(社区)赠订《中国纪检监察报》208份。对换届后各镇党委书记、镇长、纪委书记和县直部门负责人就《若干规定》进行专题培训,并在208个行政村(社区)的干部中开展延伸教育。将全县村级“一把手”分两期在市委党校通过邀请专家辅导、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以提升素质为主题的集中教育培训。在全县镇村建立基层廉政文化活动室224个,设立政务村务事务公开栏689面、廉政格言警句牌23608个,购置廉政、科技图书8万余册、文体器材1620件,编导廉政眉户小戏、小品等群众性文艺节目35个,发放改进村风民俗和家庭助廉倡议书3930份,播放正反典型专题片220余场次。

二是抓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权力规范体系。以镇财政所、农经站为依托成立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村集体“三资”实行资金委托代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捐赠、项目专项资金等由县财政直接拨入各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村集体资金专户,收入集中统一核算。村级组织财务支出实行支书、主任、监委会主任“三支笔”会签,监委会定期对本村所发生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核,对于不合理或未经审核的票据一律拒收拒签,不予报销。积极推行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双述双评双报告”制度,村党支部每年向村党员大会和镇党委进行述职述廉,村委会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述职述廉。推行村级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由镇纪委组织与村干部签订年度廉政承诺书,内容包括年度内为民承诺办理的重大事项、自觉遵守的纪律要求等,并将廉政承诺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三是抓热点焦点问题,建立联席监督体系。紧扣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强农惠农资金兑现、农村征地补偿落实等群众关注程度较高的热点问题,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坚持监督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先后开展专项督查活动50余次。加强基层公务接待行为监管,全面推进镇机关“廉政灶”规范化建设。县纪委印制统一的“廉政灶”标识,建立镇机关“廉政灶”消费限额管理、农村“零招待”等制度,实行公务接待及“廉政灶”运行定期公示、定期审计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违规问题惩戒,发现部门干部下乡违反规定在基层营业性餐馆就餐、人为加重基层财政负担的除公开曝光外严肃按违纪问题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据统计,2012年农村基层仅此一项共节约资金80余万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监督村级财务收支活动,县直各部门下发给各村的资金文件抄报县纪委及各镇纪委,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依据。镇纪委每年安排三分之一的村进行审计,每三年实行一次轮审。

四是抓村务事务公开,建立群众监督体系。在全县208个村建起了规范化党风廉政室,由村民自主选出本村中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正义感强的人从事村务公开监督工作,制作公开栏580多个,在县政府和纪检网站开设党务政务公开政策咨询及信息查询专栏。在镇村两级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将涉及农村财务、政务、审批事项及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方面内容纳入公开范围,采取政务、村务、事务公开等形式,定期进行公开公示。对于村民有不明白或想知道尚未公开的,必须及时进行核实、解释与答复,10日内在村务公开栏“回音壁”中予以公布,做到变“我公开什么,群众就了解什么”为“群众想了解什么,就公开什么”。镇党委、政府把村务事务公开作为考察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年终评估时,对于村务公开工作做得好的村党支部、村委会给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对于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敷衍了事、走形式的,给予批评;对不及时公布的,责令其及时公布;对拒不公布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启动罢免程序。

五是抓村级组织管理,建立为民服务体系。在全县16个镇统一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统一办理户口、建房、低保、生育、民事纠纷调解等事项;在全县208个村设立便民服务室,集中为群众代办需要到县镇审批办理的事项。2012年,镇便民服务中心共受理并办结各类事项5200多件,村级便民服务室共受理、办结各类事项3300多件。县委出台了《加强村级组织管理十项暂行规定》,对落实村级经费保障制度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基层党委政府严格执行村级组织经费运行标准,及时足额拨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和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县纪委对落实村级干部待遇报酬不力,违规截留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克扣村干部报酬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选强配齐了208个村监委会队伍,建立村监委会报酬保障机制,县委召开专题常委会议,确定将村监委会成员报酬纳入县财政预算,村监委会主任报酬参照村“两委会”副职报酬标准执行,并根据村情实际,为每个村监委会预算1000~2000元办公经费,用于日常工作。

六是抓信访案件查办,建立纠防惩处体系。通过开通举报电话,在人流密集地悬挂举报箱,实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等,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同时实行领导接访、下访、约访、回访等“四访”制度,规定县级领导全年下访时间不得少于30天,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全年下访时间不少于60天,及时掌握民声民意和舆情动态,认真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把警示训诫防线延伸到农村基层,对农村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执行政策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警示训诫。2012年,在农村实施警示训诫26人,其中:警示提醒人12,诫勉督导8人,责令纠错6人。县纪委采取从新闻媒体曝光、网络舆情、行政问责、惠民政策落实检查、重点项目审计、群众信访举报、村级财务清理等渠道,不断扩大案源线索,使一批长期处于监督“盲区”、群众反映强烈的“小村官、大腐败”问题得到查处,并使过去长期处于“鞭长莫及”状态的最基层的小组长违法违纪问题得以追究。据统计,2012年,县纪委涉及村官腐败问题立案调查23件,查处23件,2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作者系丹凤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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