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妥善应对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面临的新挑战,有效解决查办案件中出现的新问题,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纵深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案件查办的实践与经验
近三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省纪委全会和查办案件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大局,突出重点,破难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2010年元月至2012年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246件(次),初核2603件,立案1687件,成案率64.81%,处分1777人(县处级干部21人,乡科级干部211人,一般干部409人,其他人员1136人),移送司法机关77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3143.61万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整体上呈现出“一降五升一提高”的明显特点:即受理信访举报总量逐年下降;线索初核率上升,立案数量上升,大要案件数上升,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数比重上升,移送司法人数上升;自办案件增幅提高。
(一)强化组织领导,准确定位办案工作服从服务大局指导思想不动摇,争取各方的理解与支持。市纪委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办案部门、案件调查组负责人和调查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机制。对于重要和复杂案件,纪委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直接指挥和协调,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具体的办案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将案件查办工作与解决影响地方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与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相结合,以办案工作的有所作为,赢得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为办案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精心谋划思考,科学定调办案工作思路,用一揽子措施整体推动办案工作。我们要求县区纪委和市直派驻纪检机构每季度上报一次重要案件线索,并重点关注其查处进展情况;定期编发《查办案件工作快讯》,对各县区查办案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实行年度案件查办排名倒三位“一把手”表态发言、约谈等机制,督促县区纪委重视和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县区纪委大案要案查办工作的指导,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修订县区纪委、市直纪检组、本委案件室《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着力在提高案件初核率、成案率、结案率上下功夫,始终保持和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
(三)纵横聚力整合,充分发挥反腐协调职能作用,推动建立大要案查处一体化运作快速反应机制。纵向“整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人才资源,建立办案骨干人才库和大要案指挥中心,对系统内的办案力量进行统一调配使用和培训管理,形成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各级纪委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横向“借力”建立健全与司法、审计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协调机制,执行和落实《反腐败成员单位查办案件相互配合协作的意见》和《案件协调暂行办法》,对各成员单位在办案工作中的职责、义务、协作方式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实现全市反腐败成员单位查办案件工作一体化运作。
二、案件查办的困难与挑战
从案件查办实践和效果看,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部分地区和系统的领导过分强调部门利益,对查案心存顾虑,甚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影响本地区、本系统的形象、政绩及利益,对查案工作不够支持不配合。特别是在查处大要案时,有对立情绪,干扰过大。部分办案人员存在一定畏难情绪,怕得罪人,不敢碰硬、较真,遇到困难和阻力时缺少一查到底的决心和信念。二是举报案件线索质量不高。就我市而言,信访总量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匿名举报约占80%以上。通过初核发现相当一部分举报信反映的内容失实。三是办案力量与新形势的办案任务不适应。新形势下违纪违法人员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化。一些违纪违法行为并不表现为直接贪占,而是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还有一些违纪违法人员熟知政策和法律,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找空子钻,与法纪打“擦边球”;有的通过暗示、代收、出具“借条”等,明借暗受、假退真收。更有不少案件涉及金融证券、网络、房地产、工程发包等领域。面对这些案件查处,我们现有的办案专业人才就显得较为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工作的开展。四是办案装备落后。我们的办案装备就是“一页纸、一支笔、一张嘴”,缺乏科技支撑,而且没有固定的办案点,办案安全难以保障。
三、案件查办的思考与对策
(一)理清思路,提高认识,牢牢把握正确的办案方向。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性。一要正确理解和处理查办案件与稳定的关系。查办案件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安全阀,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稳健发展的加速器,要坚决纠正查办案件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片面、错误认识。二是正确理解和处理政绩与形象的关系。部分地方领导片面地认为政绩好,地方干部形象就好,怕查处案件影响形象。腐败现象与老百姓水火不容,如果一个地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姑息迁就违法违纪行为,不但影响地方的发展,而且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正确理解和处理查办案件与爱护干部的关系。要通过查办案件,使受到诬告的、错告的党员干部还以清白,得到保护,提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违纪者予以处理,对腐败分子予以惩治。
(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发现挖掘线索。扭转“守株待兔”坐等举报的局面,主动搜寻违纪违法线索。一是积极从群众的信访举报中筛选案件线索,重点关注实名举报信件,认真研究分析,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二是要通过纠风、执法监察、专项治理工作发现案件线索。三是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案件线索。不定期地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领域,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三)整合办案资源,形成突破大要案件的合力。一要充分发挥党委反腐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在总结推广以往好的做法、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在健全反腐败协调领导机制、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反腐败协调联络机制上下功夫,集中各反腐成员单位的各类懂专业、会办案的骨干力量,形成办案合力。二要完善并强化纪检组办案机制,探索形成奖惩机制。继续推行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联组巡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组办案协作区的作用,不断提高市县两直纪检组办案能力和水平。三要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人才库”,吸纳一批具有专业执业资格的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组成办案人材库,打破办案力量封闭管理状态,实行统一调动办案人力资源。继续实施提级办案、交叉办案、异地办案等行之有效的办案措施。
(四)强化办案软硬件建设,确保安全、文明、高效办案。一要加强办案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提高从全局出发处理办案中具体问题的能力,尤其应突出强调坚强的党性原则和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和敢于碰硬的精神。通过业务培训、以案代培、以老带新、派外学习等方法,使办案人员系统掌握办案工作的职责、任务、程序和有关的政策、法规,针对新挑战和新情况,创新办案方法。二要提升办案装备建设。提高办案方法和手段中的科技含量,如针对违法违纪人员作案日趋智能化、团伙化的情况,注意解决偏重使用“一张纸、一支笔”等传统方法调查取证,办案手段单一的问题,学会运用录音、录像、电脑做笔录等现代化高科技手段,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科技含金量,使案件查办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三要加快推进固定办案场所和专业陪护队伍建设,并制定合理科学、便于操作的办案制度体系,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