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荆镇地处商州西北部,距市区35公里,全镇辖27个村。
近年来,大荆镇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契机,强化教育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农村基层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监督体系、镇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三项工作”,有力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设立镇监察室,强化基层政府监察职能
2011年,为了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完善基层政府的监察职能,我们按照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办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在机构改革过程中,镇上专门设立监察室,选配1名学历高、原则性强、有责任心、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专职监察干部。镇监察室牌子加挂在党政办公室,与镇纪检室合署办公,监察室主任由镇纪委书记兼任,在区监察局和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明确镇监察室行政监察政策法规宣传、镇政府决策部署专项监察、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督促政务公开及开展效能、廉政监察等7项职责,建立完善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内部管理等5项制度,规范议事报告、执法检查等6个工作程序,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落实监察室每年6000元的工作经费,为监察室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人员和制度保障。两年多来,监察室在开展宣传教育、推进制度落实、加强违纪案件查办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效果。在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中,监察室积极组织镇、村干部收看区纪委《廉政手机报》有关《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法规制度解读,定期组织村组干部到商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相继建起镇廉政文化一条街,周岭、孟村、口前等村廉政文化大院和廉政文化路。通过平时摸底排查和群众来信来访,对一些群众反映吃拿卡要、与民争利、套取惠农资金、巧立名目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查处。两年多来,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村、组干部2人,立案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警示训诫纠错24人。
二、推行农村基层信息公开鉴定制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充分发挥镇纪检监察室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我镇全面推行农村基层信息公开鉴定制度,将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和办事公开目录中职工、群众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村级重大决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惠农资金、社保低保、民政救助和区直19个涉农部门审批上报事项作为公开鉴定内容,分类制定公开鉴定目录和公开范围,并根据镇、村事权划分,分别由镇纪委监察室和村监委会严格按照受理、审查、反馈的程序对镇村两级党务、政务、村务、事务的公开情况进行鉴定,对于未出具公开鉴定意见的,重大决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上报事项不得办理、涉及资金不得发放,同时将鉴定结论充分运用于各村各单位的评优树模和奖惩考核。两年多来,我镇村监委会和镇纪委监察室共受理鉴定事项728项,涉及资金2667.35万元,纠偏各类重大决策事项7项,纠错惠农资金发放32100元,纠正不合理支出18520元,反映村、组干部信访举报案件下降30%。通过公开鉴定制度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农村基层信息公开水平,杜绝了不公开、假公开的现象和问题,受到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三、积极完善便民服务监督体系,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为了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我镇按照区纪委关于推行便民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投资30余万元建起了高标准的便民服务大厅,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任主任的镇便民服务中心,将与群众联系较为紧密的党政务、计生、民政、财政、社保、信访等涉农单位19名办公人员,统一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将所有涉农事项的办理程序、办事须知、承办单位、经办人、联系方式、工作职责通过胸牌、桌牌、监督岗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并面向社会公开投诉受理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来镇办事和反映问题有人接待,事情能够办理,结果群众满意。同时,积极完善便民服务监督体系,在全镇聘请人民监督员21名,推行群众来镇办事“一卡通”制度,保证群众因同一事项来镇办理不超过2次,杜绝干部履行职责过程中推诿阻扰变通等不良观象。制度运行以来,镇机关办事效率、干部职工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得到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