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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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工作作风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作风问题表面上看是一个小事小节问题,而实质上是一个党性原则问题。良好的干部作风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事业振兴的前提和保证,也是最重要的软实力和竞争力。相反,干部队伍作风不正不仅直接损害一个地区的党风政风,也是人民群众最厌恶和痛恨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团结一心干事业,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全面建设西部强省营造良好环境。

要全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作风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在全国上下引起很大的反响,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新风正气,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在基层调研中,有些群众担心,能不能长期坚持下去,会不会是一阵风,过一段时间又反弹。群众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从我省情况看,虽然省委有明确规定和要求,但在落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单位的干部无故脱岗,在岗不干事,甚至上网聊天、玩游戏;有的地方和部门还存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违规用车等现象,在群众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近期中央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件,这充分体现了中央抓干部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是改进作风的第一步,不是抓一阵子,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以后还会出台一系列措施规定。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我们必须按照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要求,认认真真、持之以恒做好各项工作,大力整治机关干部队伍庸懒散之风,加大对奢侈浪费行为的明察暗访力度,重点抽查一些市县乡和热点部门、企业公务接待、公车配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要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作为改进干部作风的着力点。在改进干部作风方面,基层群众最期盼的就是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群众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抓什么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按照省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扎实开展惠民政策落实、违法征地拆迁、涉法涉诉信访、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行为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纠正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收受财物、作风粗暴、假公济私等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全覆盖,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反腐败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中央领导同志的这些重要论述,直面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表明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去年,我省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省纪委出台《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后,全省初核、立案、处分人数增长幅度均超过了50%,远超过全国平均12%的增长幅度。总的来看,我省查办案件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少数地方和单位办案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核查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办案数量偏少,特别是许多市直、县直派驻机构信访、初核、立案均为空白,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也很薄弱;我省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比率低,特别是各市要案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值。这些问题,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责最重要的方式。无论什么时候,办案这一手绝对不能放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在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着力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要加大自办案件力度,重点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各级纪委只有抓好自办案件,查处一些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才能彰显党委、纪委反腐败的决心,才能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实实在在的教育警示作用。要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国有企业的案件。二是要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近年来国家在政策和资金上对民生问题予以倾斜,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资金、资源大量聚集基层,但由于基层监督力量相对薄弱,民生领域等产生腐败的风险明显加大,“小官大贪”等问题开始显现,有的令人触目惊心,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我们要从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角度出发,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征地拆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工程项目建设、村级组织选举等方面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对群众实名举报和网络反映的信件要及时核查。要健全群众实名举报和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反腐败。对于反映同一对象或同一问题的经常性来信和重复来信,要及时排查和全面分析,掌握一些情况。要加强网络涉腐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网络反映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核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正面引导,防止舆论炒作。同时,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鼓励和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大胆创新,努力为加快陕西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继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积极探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办法和措施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主要内容,作为实现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依靠制度推进反腐倡廉,依靠制度破解工作难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方向和必由之路。制度创新是近年来我省反腐倡廉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我们连续五年强调依靠制度创新深化和提升反腐倡廉建设,以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工作实践急需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和推行了具有陕西特色的14项反腐倡廉制度,实践效果很好。这也说明,我省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方面的探索,是符合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的,是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重要思想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持之以恒地推进制度建设创新,积极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群”,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要巩固和深化14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实施效果,确保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14项反腐倡廉制度,是我省制度建设创新的重要成果,得到了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如,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加“村务监督机构”的规定,提供了立法实践依据。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中央纪委已逐步在全国推广。基层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中央纪委在全国作了宣传,新华社内参安排记者来陕进行了专题采访。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14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总体是好的。但是,据了解在制度落实中,有的干部思想有所松懈,有的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甚至有的制度流于形式。近期,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组成11个检查调研组,深入到有关厅局和各市开展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调研,目的是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在巩固、发展和深化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好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保持制度建设创新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要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14项反腐倡廉制度都来源于基层,根植于群众。对那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宣传推广,不断总结完善;对那些需要上升到制度层面的,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提炼,积极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在全省推广。比如,安康市创新推行的入户排查和重信重访复查复审制度,对基层干部发生的腐败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有效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汉中市在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中探索推行联组巡查制度,将43个市直派驻机构整合为6个纪检监察联组,有效解决了市直部门派驻机构薄弱、监督乏力等问题。我希望大家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加强市直、县直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为反腐倡廉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要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重大思想,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理论来源于实践。我们既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从工作实践中去总结规律和特点,又要加强理论思考,从理论层面去丰富和发展,从而更好地推动实践。要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重大思想,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同步推进,加大制度建设创新力度,确保每解决一个问题、工作就前进一步、制度建设水平就提升一个层次。这次,我们看了西乡县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工商、地税、土地、交通、公安等25个重点部门入驻办公,进驻审批服务事项近300项,把面向群众服务的业务全部纳入窗口,把各部门最主要的权力都集中在服务大厅,促进了各部门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阳光操作。下一步,要围绕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群”,加强理论探索和思考,着眼于有效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立足于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和综合效果,就反腐倡廉“制度群”的基本原则、框架设计、总体要求、分类体系等方面,确定一系列研究课题,组织力量联合调研,形成一套我省反腐倡廉“制度群”建设的理念思路和工作机制,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这两天调研期间,我到部分乡镇了解了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情况。目前,有的乡镇还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这说明,没有很好地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规定和要求,也不符合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任务的需要。各市县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真正从人员力量、工作经费、办公装备等方面重视和保障纪检监察工作。今年反腐倡廉任务已经明确,现在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勤勉履职,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本文系郭永平同志在陕南三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摘编。题目系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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