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涉农区县全部建立“廉政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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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开始,西安市在涉农区县建立“廉政灶”,截至目前,10个涉农区县的165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廉政灶”,节约公款接待费用800多万元。

各乡镇加强“廉政灶”内部设施建设,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廉政灶”牌子、有公务接待间、有消毒碗柜、有接待制度、有来宾登记册,改善就餐环境,保证各级领导和干部吃上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饭莱。

各乡镇接待上级检查和因公来客一律在“廉政灶”就餐,按照每人每餐20元的接待标准,并严格执行“四个不准”(即:不准以“廉政灶”为名,搞豪华装修;不准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不准盈利经营,名实不符;不准挪用公物,假公济私)。市纪委对全市廉政灶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各区县纪委坚持每季度到区域各餐饮单位及服务行业进行明察暗访;区县财政部门对乡镇营业性餐馆的接待开支票据不予拨付资金;审计部门将乡镇招待费支出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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