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推行“廉政灶”公务接待餐券就餐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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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乡镇廉政灶“不好意思”收餐费,就餐者“没有办法”交餐费的问题,近期,洛南县制定下发了《镇廉政灶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要求县直部门干部职工到基层开展工作时,一律凭廉政灶公务接待餐券就餐。镇廉政灶公务接待餐券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由县直部门指定专人到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定额餐券;干部职工下基层工作,到本单位办公室领取餐券,凭餐券在镇“廉政灶”就餐,就餐结束后,用餐券结清餐费;就餐时实行一餐一券,每餐不超过10元标准;每次就餐结束后,各镇按照就餐人数收齐餐券,妥善保管,及时登记,每季度末指定专人持餐券和财政内部结算票据,到县政府采购中心报账;干部职工下基层工作期间,在镇廉政灶就餐发生的用餐费用,县直部门在本人报销差旅费时扣回。

各镇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廉政灶,实行专人管理,每季度公开一次“廉政灶”公务接待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由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不定期对镇机关“廉政灶”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镇廉政灶餐券结算办法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规接待、报销不合理接待开支以及到镇工作人员就餐不用餐券结清餐费等问题。对到镇工作不在机关廉政灶就餐,而在营业性餐馆接受宴请的县直部门干部职工及时查处,并对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目前,县级各部门已领取廉政灶公务接待餐券3800余张,深入基层开展工作的干部职工在镇廉政灶结算餐券300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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