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纪委要破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命题,应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结合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突出解决怎样建好笼子、怎样让权力进笼子、怎样防止权力出笼子三个层面的问题,促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注重制度设计,建造笼子
一是构建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一把手”大多掌管着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不同程度地面临着诱惑和考验,并且权力越大,受腐蚀的风险就越大。近年来,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方面,实行了干部任用实名推荐制、考察预告制、民主评议制、任前公示制、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办法》、《县委全委会
投票表决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实施办法》。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出台后,我县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细化作出了22条具体规定,逐项监督落实。
二是构建涉农重点领域的监督机制。强农惠农政策项目多、资金量大,群众关注度高。要建立健全粮食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贴、家电下乡补贴、扶贫救济、农村低保、合作医疗等强农惠农项目落实监督机制,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我县在低保政策落实过程中,重点针对可能出现的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对低保对象把关不严的现象,制定了“一评议、
二公开、三审核”的制度机制,即: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民政局审批公示;村委会初审,镇民政工作站复审,民政局把关审批。各镇在强农惠农资金发放中,由镇纪委事先向民政办、财政所、农办、计生办等涉农重点岗位发出《预警通知单》,并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保障了资金发放安全。
三是构建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机制。工程建设领域资金流量密集、生产要素多,容易滋生腐败。我县一些镇在工程建设中,重点针对矛盾较为集中、群众意见大、容易引发不公的征地补偿资金发放问题,在每一个项目建设前,通过多次召开启动协调会、群众代表会或入户座谈会,经过反复酝酿讨论,形成了“3456”的保廉机制(即:做到赔偿标准、分配方案、
到户清册公开;清点内容、赔偿标准、分配方案、领款数额必须得到群众认可;清点、结算、分配、资金使用、资金到户必须由镇、村、组把关;项目业主、协调单位、镇政府、村三委会、群众代表、补偿对象六个方面人员必须全部参与)有效防止了项目建设征地补偿环节容易出现的挤占挪用和分配不公问题。当前四是构建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机制。行政执法部
门掌握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审批等政府公共权力,行政执法人员直接面对群众,社会接触面广,其腐败风险随之增高。要在强化制度约束的同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把优化固化的行权流程嵌入网络系统,使更多的权力在网上运行,防止人为开制度口子、坏制度规矩。我县国税局根据权力运行轨迹,采取了“制度+科技”的监督模式,运用《内控促廉管理信息系统》,对7大类、21个风险事项、53个廉政风险点、102个具体指标,直接输入计算机,实行业务办理网上实时自动监控,及时纠正了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遏制了吃拿卡要报等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强化权力制约,关好笼子
一是用流程的手段固化权力。如果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是“人为操作”,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职责不明晰,权责不对称,那必然就会导致权力滥用、腐败滋生。2010年3月份以来,我县推行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管理,严格依据部门、单位和岗位职能,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全面清理和确定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职权,对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制作了每一项职权的《运行流程图》,编制了《职权目录》,锁定了权力运行的边界,把权力牢牢地固化在制度笼子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规范程序行使,压缩了权力寻租的“空间”,防止了权力滥用的风险。
二是用制衡的手段配置权力。腐败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一些权力过于集中,且不容易关进制度的“笼子”,从而出现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私有化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应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进行合理分解,相互制约,依法依规制权,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近年来,我县在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中,建立了“四
权分离”的权力制约机制,即由人口计生局负责奖扶对象资格确认、财政局负责奖扶资金集中管理、受委托金融机构负责奖扶资金发放、派驻纪检组负责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县计生奖扶资金安全足额发放到户。
三是用公开的手段晒出权力。“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把“权力寻租”、“权钱交易”问题比较集中,“潜规则”、“暗箱操作”易发多发的权力作为公开的重点,怕什么就公开什么。行权过程、公务活动、“三公经费”、家庭财产等,但凡不涉密或法律没有明令禁止公开的权力相关事项,都向社会公开公示。通过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让隐蔽的权力在公开中浮出水面,让游离于制度笼子外的权力无处遁形。
整合监督力量,用好笼子
一要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法规制度;探索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发挥驻在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行政监察,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规范行政权力;加强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
监督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法规制度执行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强化人民群众监督。对于权力腐败和制度漏洞,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感受最深。要通过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等途径,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群众来监督制度的执行、评判制度的效果,从而使制度更加体现民意。
三要强化媒体舆论监督。引导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规范网络监督,正确引导实名上网,保证网络监督诚实守信、健康发展。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作者系三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