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四项制度 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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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提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对于科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镇坪县从2010年探索推行县、镇两级廉政风险试点工作,整体效果良好,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教育制度,营造管理环境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首先要从强化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入手。一是结合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提高防控管理责任意识,使大家认识到,防控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是中层的各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每一个岗位的责任人。二是结合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提高防控管理义务意识,使大家认识到,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广大人民群众是权力的监督主体,自觉开展和主动接受防控管理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三是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提高防控管理关爱意识,使大家真切感受到廉政风险就在自己身边、就在自己的岗位上,从而认识到开展防控管理不仅是对权力行使者的一种约束,更是对权力行使者政治前途和家庭幸福的关心、爱护、帮助和保护。四是结合评优树模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提高防控管理意识,使大家认识到,防控管理能力是工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能不能搞好防控管理,是对一个单位、一名干部工作能力的现实检验。

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分析制度,找准防控重点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必须摸清权力风险底数。一是全面清理权力。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排查和清理,看每个岗位都在行使哪些权力,依据法律法规对这些权力进行一一确认,以保证权力不漏项、不失控。二是开展风险分析。针对清理出的权力,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开展风险分析,看权力行使过程中,在哪些环节容易发生哪些不廉洁行为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频率高不高,发生腐败问题后会带来哪些政治经济损失,梳理出风险表现、发生频率和风险危害。三是实施分级管理。按照权力风险大小,进行风险排序,开展风险分级,实施分级管理。对潜在廉政风险大、发生问题危害重的权力,划为高等级的风险权力,进行重点防控。

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预防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针对各项权力的廉政风险特点,建立不同的风险预防规则,为防范权力“出轨”设置“红绿灯”。一是“双责”预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名同志既要担负廉政责任,又要担负勤政责任。制定预防制度,既要有“律己”要求,又要有“律他”规定,促使权力行使者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监督他人。二是“程序”预防。按照“便捷高效、便于防控”的原则,相应细化每一项权力的分类和工作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作为固定的“运行轨道”纳入预防规则,防范因程序漏洞而出现的各种廉政风险。三是“要点”预防。借鉴各方面的管理经验,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从预防腐败的角度进行研究分析,选择和归纳出其精华、要害或核心内容,制定简洁、便于操作的“要点”,列入风险预防规则。四是“机制”预防。对一些权力的预防“要点”继续深入分析,探索建立一些权力运行系统中不同主体间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模式,作为“机制”列入预防规则。五是“警示”预防。根据收集到的典型案例,把每一项重要权力行使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手段一一列举出来,作为权力运行的“红灯信号”挂在网上,对权力行使者予以警示。

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绩效评估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对权力运行结果的考核评价,属于“后管理”的范畴,也是推进防控管理持续改进完善的重要保证。要深入开展工作绩效评估,对重要权力,行使前公布绩效目标,行使中开展工作督导,行使后组织专家评估,检验权力运行绩效。结合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估,对重要权力的运行情况,要认真落实权力行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作为完善防控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据。开展年度评估,把重要权力的运行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定期评比打分,年终进行全面考核。每年还要对重要权力的廉政风险变化情况、预防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完善预防制度,不断提高防控管理工作水平。

(作者系镇坪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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