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明:以反腐名义偷拍行为不值得提倡
打印

针对发生在湖南省麻阳县的“为提拔偷拍县委书记”事件,《法制日报》记者联系了知名反腐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对此事进行深层解读。任建明说,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事件性质肯定是不合法的。在我们国家,除了司法机关、执法机构等经过法律授权的秘密形式调查是正当的之外,任何个人不论是官员还是普通个人的此类行为均是违法的,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任建明说,腐败古已有之。当今世界,这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毒瘤,无论在世界的任何角落,腐败行为都是令人痛恨的。我们反腐是对的,但反腐应该依法进行,而且要符合公平正义以及道德等标准。不能说反腐是正义,就可以为手段的非法进行辩解。若提倡此类做法,就可能发生有人打着反腐的旗号干违法乱纪的事。在这方面,我们党、我们国家历史上都曾有过不少教训。

针对目前社会上一些商家到处出售偷拍设备的情况。任建明说,目前,政府在这方面的监管确实比较乏力,一些企业以及个人的思想认识较为混乱,在这种状况下,我认为需要的是一个全社会的治理,包括社会生活各个环节,有关部门应该进行系统性的治理,而不是社会上出现了哪类突发事件、出现了哪类危机才去想办法治理。我们应该从社会治理的深层去思考,而不是表层化地进行类似“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社会治理。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


上一条:柞水:努力将基层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下一条:高新民:反腐倡廉一靠价值引导二靠制度规范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