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子长县针对一些村组被沉重的债务所累,无力发展经济和公益事业,个别村干部届中举债建设,届末突击欠账,换届时面对恶性循环的债务链财务手续陷入无人接手的困局,建立了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为加强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维护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子长县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被列入延安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果,在全市农村全面推广。
锁债:核查确认,三步实施,打开债务“死结”
锁定旧债、认定债务性质是化解清偿旧债的难点和核心所在,也是推行村级债务零移交制度的先决条件。在推行这一制度之初,子长县确定了“先锁债、后化债”的工作部署,使债务化解清偿顺利进行。具体按三步进行实施:第一步是清理清查债权债务。组成财务清理小组对村级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审计,摸清各村的债务基数,分类登记,审查核实,张榜公布,做到债权清楚、债务明确、数字清晰、界定准确。第二步是核查债务性质。债务核实小组对村形成的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特别是对恶性循环的债务链,以“鲍丁解牛”的方式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公开亮晒,使债权债务落实具体责任人。第三步是落实偿债责任。在核查确认、理清债务性质的基础上,以核查时间为界,认定为正常债务由乡镇政府统一打包,落实清债责任,制定偿还计划;认定为恶意不良债务或截留、挪用、贪污的行为,依法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如某城郊村一年仅吃喝款一项就达1.8万多元,租车费5300多元,全部挂账外欠,当即移送司法部门查处,此举有力地警示了在职村干部。通过以上措施,打开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债权债务恶性循环的“死结”,使债权债务公开透明,取信于民。
化债:对症下药,五措并举,卸掉债务“包袱”
化解旧债是推行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在化解债务方面,我县针对债务的类别和性质,对症下药,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途径,制定并落实了五条化债措施。一是查案追债。根据债务核查情况,对群众反响大的恶意债务,通过纪检、司法机关的配合查处清理。二是清收债权还债。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清收债权还债。个别村因集体土地、资产向外出租,承包人租费长期不缴或“赌气”拒缴。如一户村民承包村集体10亩坝地育苗长达五年之久,2万元的承包费长期拒不交纳,他说:“其实我欠款也应交,可看到有些干部又贪又占就来气,索性不交”。现在邪气刹住了,他一次性交清了2万元承包费。三是降息化债。针对高息借贷严重的问题,采取换据降息办法,对确认为正常债务的高利贷款,全部按当地法院所支持的民间借贷利息计算。四是置换化债。对村集体与单位或个人之间的三角债、多角债,在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债权人、债务人自愿结对子,相互置换。全县通过置换共冲减旧债75万元。五是剥离化债。对因实施修农田、建大棚等涉农项目而负债的,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债务人。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化解历史债务达200余万元,化解率达98%,一举卸掉了债务包袱,为顺利推行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扫清了障碍。
防债:三道防线,防守死防,堵塞债务“阀门”
在推行零移交制度过程中,子长县坚持化解旧债与防范新债相结合、民主理财与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紧扣“任前零债务接交、任期零债务过渡、离任零债务移交”的要求,严把三道防线,有效确保了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的规范运行。一是公开承诺。由村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在大会上以书面形式作出不随意、恶意举债的公开承诺,否则形成的不良债务全部由本人自行消化,有效增强了不良债务零移交的公众监督效力。二是签订合同。公开承诺后,由村监委会主任代表全体村民与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分别在乡镇纪委的监督下,签订财务管理不良债务零移交合同书,将新接手的财务收支清单、书面合同以及承诺书一并交乡镇纪委备案。三是举债审批。为了防止出现债务前清后乱,前化后增现象,对处置突发事件或确因发展需要举债建设的,制定了举债审批制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80%以上村民同意,并由村委会报乡镇长审批,乡镇纪委备案并与村监委会一同监督实施。这样从村干部上任之前就从源头上遏制了债务特别是不良债务的发生。
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制度,在对历年债务进行彻查、认定、公示、化解的基础上,让新任村干部通过大会承诺、合同约束的办法,消除了群众在财务上对村干部的疑惑,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村民参与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村干部树立了有多少钱,办多大事的意识,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村级换届前后村级信访矛盾高发态势有了逆转。全县农村呈现了上下合力、大干快上的强劲发展势头,农业农村工作迅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