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榆林市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部署会。榆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凯盈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凯盈指出,将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任务单独考核,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榆林实际,为切实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助推器”作用,通过考核,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力量抓重点工作,并制定硬指标,自加压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此次新的考核办法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考核重点,包括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查办案件、廉政警示教育、创建模范机关工作;制度建设又突出了政务服务建设、政务公开、农村“三资”管理等内容;作风建设突出了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查办案件突出案件质量,力求查办有影响的案件。二是切合实际。对市直部门按职能特点和业务性质进行分类考核,将62个单位划分为五大类,体现了可比性和公平性。三是奖惩分明。明确规定考核结果按照得分将县区划分为四类,市直部门划分为三类,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评为一类的单位受表彰,评为末类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并要专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