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咸阳市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起一系列符合实际、切实管用的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钱、管权、管事的良好机制。
管好钱——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创立非税收入监管新模式,从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入手,全面推行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公示制,实行执收单位、银行、财政部门三方联网、相互监督,建立起“单位开票、银行收费、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管理新模式。2009年以来,全市非税收入达到34.7亿元,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市级预算单位撤并账户276个,设立零余额账户199个,强化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广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制度,审查项目181个,送审资金28亿元,核减资金4亿元。推行“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有效化解农村因“三资”管理不透明而产生的矛盾,实现基层组织财务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
管好权——监督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创新选拔干部方式,将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双推双考”、“公推竞岗”、“双推荐一面试”等选人用人新方式,实行“大评委”制,邀请省外专家领导当考官,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考评打分,选人用人的方式更加科学民主,更加公开公正。2009年以来,先后公开选拔科级以上干部365名,其中县级干部105名。创新领导干部监督新方式,在全省率先出台《县市区委决策重大问题规则》、《关于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的意见》,《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暂行规定》,规范了基层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
管好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建立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有效方法,推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制度,对工程建设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资金运行、工程监理、工程变更等五个方面实施重点监督,保证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运行。2007年以来,全市共派驻监察组372个,参加招投标活动358次,取消违规企业投标资格17次;监督设备材料采购128次,总造价8400多万元,节约资金960万元;对资金运行情况开展检查238次,纠正违规使用资金问题28个,涉及资金300多万元;监督工程变更22项,发现和纠正问题16个。建立解决群众信访问题新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行民情直通车制度,以流动办访车、免费信件、免费电话、电子邮箱等为载体,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形成了便捷、管用、高效的信访举报新通道。民情直通车开通以来,巡回下访2296次,接待群众5万余人次,受理信访举报3656件,摸排违法违纪线索1076件,查处违纪案件717件,党政纪处分743人,警示训诫7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