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强调,要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西部大开发、《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一精神,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新城区未来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充分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要在确保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中发挥保障作用
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各项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为此,我们今后工作的着力点:一是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确立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重大决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当前的工作重点,强化对“保持增长”、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区域经济较快增长。三是围绕解放路商圈复兴、城北地区发展、推进东郊崛起、发展特色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以及城市提升年等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西部大开发十年规划等中央和省市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全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和重要工作任务顺利实施。
二、要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发挥保障作用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新城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只有创造更好的软环境,才能在经济发展中抢得先机。
优化软环境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规执法等损害发展环境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随着新城区经济建设的深入推进,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更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作保障。为此,我们今后工作的着力点,一是进一步形成优化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在全区继续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优化发展环境的责任意识,为企业发展的服务意识,为经济建设实现新跨越的大局意识,努力形成“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事事关系发展环境、处处维护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形成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以执法、审批部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大区服务中心审批效率督查,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损害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完善投资环境监测点、畅通快速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等途径,直查快办“四乱”等行为,坚决杜绝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现象,为加快新城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要在服务项目建设中发挥保障作用
项目建设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推动调整转型的主要抓手,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重点领域。为此,我们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强化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的基础上,通过创新监督、服务、保障手段,有效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当前要把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作为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服务的有效途径,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廉洁、高效、安全、平稳运行。
四、要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发挥保障作用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群众切实权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目的。
为此,我们今后工作的着力点,一是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强对城(棚)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惠民、利民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是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平台,实现区、街道和社区三级服务联动,不断规范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面对面三公开”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四是不断拓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充分利用“行风在线”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解决民生问题。
五、要在推进制度建设中发挥保障作用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我们一定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贯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始终,有效预防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此,下一步我们工作的着力点:一是针对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围绕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制定相关制度,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针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有关制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抓落实不力、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三是针对权力部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出台制度强化对决策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针对管理不规范、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努力构建区、街、社区三级服务网络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不断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五是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学校、站所等基层单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关事项的监督。六是健全完善信访、办案机制,有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同时,要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力,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破坏制度的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要在狠抓作风建设中发挥保障作用
加强作风建设,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四种”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以“强纪律、抓作风、促发展”为主题,继续集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继续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大范围、深层次、常态化定期对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大兴“四风”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将结果在全区通报。对工作不实、纪律不严、执行不力的单位集中开展整治,对严重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人和事,严肃查处。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作风监督评价员和特邀监察员的作用。通过发放测评表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定期对各街道、各部门机关干部纪律作风进行社会评价,并及时通报检查评价结果。对位次靠后且满意率未过半的,或者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要下达专项整治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认真落实新城区《问责问效实施办法》,细化完善问责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同时,要进一步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作风建设已有成效和经验,形成用制度管干部、管作风的良性机制,切实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作者系西安市新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